承諾4年前交房如今要求變更合同內容
業主投訴開發商不守承諾
開發商回應:項目保障性住房性質變更致未按期交房 海口多部門現場開會協調
“合同中寫的是2013年10月交房,并且交了40%首付,結果現在才交房并且要求簽訂新合同再交20%款額,且有不少不合理條款。”20日,市民劉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們一群購房者對開發商這種“不守承諾、擅自變更條款”的做法十分不認可,要求相關部門核查處理。當天,市住建、規劃和消防等部門現場組織開發商和購房者開協調會,“擺問題講道理”,協調雙方房屋買賣矛盾。
開發商擅自變更合同
20日上午,包括市民劉先生等在內的約40位購房者來到海口城東市場附近幸福家園項目的售樓處,指責開發商沒有信守承諾及時交房,如今又擅自變更合同內容要求購房者重新簽訂,導致一個項目樓盤售賣出現多個版本“合同”的亂象。
據劉先生出示合同并介紹,他們2013年4月與幸福家園開發商簽訂房屋內部認購合同,協議約定支付40%的首付,開發商當年10月底交房,如逾期將按照總房款萬分之二每日來向業主支付違約金。然而從2013年至今,項目建設斷斷續續,直到去年,開發商又出具一份新合同,要求業主簽訂后再交房。
“開發商變更內容,合同中有不少不合理條款。”劉先生和多位購房者向記者出示新合同內容,記者翻閱發現,其中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全部稅費由買受人承擔”、“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由雙方協商處理”等條款,業主對此表示不滿。此外,在去年其他業主已經簽訂的另一種合同中,記者發現購房人需一次付50%首付或者交完全款等內容。
多部門現場進行協調
當天下午,海口市住建局、海口市規劃局和市消防部門來到現場與開發商、購房者開協調會。市住建人員表示,幸福家園項目未通過驗收審核列為歷史遺留問題來處理,目前購房者也較多,整個項目約400套房,本著為民考慮,協調會需積極協商處理辦法。
開發商海南美萬佳房地產有限公司負責人向購房者解釋,此前約定2013年交房卻未能履約,是因為該項目原先規劃是保障性住房,但后來由于種種歷史原因,導致項目被叫停,后又復工,并非開發商責任。
“如今變更合同,是因為項目保障性住房性質變更,而由此產生的各種稅費開發商無法承擔,須由購房者共同承擔。”該負責人表示,項目不排除最終無法通過審核,開發商愿接受業主退購。
據海口市規劃局人員介紹,由于項目沒有完全按照規劃建造,一方面導致消防不合要求,另一方面項目占用了市政道路且退線不足,項目要通過審核就要申請增容,補交增容土地出讓金。
海口市消防部門人員表示,由于該項目消防通道太窄小,而且樓棟中消防梯不足,目前已經擬出解決方案,該項目需要與鄰近樓棟協商共用空間做消防通道。
海口市住建部門建議,業主選出代表根據合同內容整理出業主認為不合理的條款以書面提出訴求,與開發商協商,如果確實無法協商成功,那就走司法渠道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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