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出獄九個月后又進行詐騙
儋州一男子因詐騙罪“三進宮”
2016年9月,家住蘭州市的金先生報警說:“我收到一條電信,內容大致是我乘坐的9月19日蘭州至溫州MU2195航班被取消,讓我聯系021-31600**6進行改簽和退款,按照客服的指令進行操作后,我卡里的四萬多元就沒有了。”
金先生說,當時他確實購買了當天該航班的機票,所以就撥打短信上的電話。按照“客服”要求,在銀行ATM機上操作,將人民幣43355元匯給一個戶名叫楊濤的銀行卡上。-南國都市報記者梁振文
其實,金先生遇到的所謂“客服”正是儋州市男子游某松。
儋州市公安局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在辦案過程中,他們發現該團伙6名犯罪嫌疑人中的游某松有犯罪前科。游某松屬于累犯,2010年因犯詐騙罪被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刑滿釋放后,2013年,他又因詐騙罪被廣東省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15年11月刑滿釋放;出獄才9個月,因金先生的案件被捕歸案。
據游某松供述,2015年被釋放后,為了搞到錢,他再次從事老本行,用機票改簽的花招實施詐騙。
游某松供述說,他找侯某敏,共同出資購買詐騙所需的設施,并雇來趙某鋒、陳某隆、許某霞和陳某芳等人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以機票退改簽的形式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沒想到,才干了20天,就被抓獲了。
2017年8月21日,游某松等6人詐騙案在儋州法院開庭。經審查,這起詐騙涉案金額為53802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游某松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其他5人也分別被判處不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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