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呵護海南綠水青山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著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堅決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省兩會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圍繞如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呵護好海南的綠水青山積極發表建議、獻計獻策。
吳秋云代表:完善濕地保護管理體制機制
海口團省人大代表吳秋云建議,在濕地保護范圍內探索綜合執法機制,明確濕地保護工作的事中、事后監管權,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調動工作積極性,減少因多方管理造成的資源浪費。同時,建立健全高效、順暢的議事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確保濕地保護管理工作行之有效。
吳秋云建議,將濕地保護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專項資金;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在濕地保護修復中的主導作用,通過財政貼息等方式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投入濕地保護修復工作,形成政府投資、社會融資、個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機制;鼓勵受益地區與濕地保護地區通過資金補償、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等方式建立橫向補償關系。
“要細化舉報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力度,保持監管執法高壓態勢,對造成生態破壞的行為給予嚴厲的法律懲處,切實推進我省濕地保護工作。”吳秋云說。她建議,試點在重要濕地保護區設置濕地管護崗,管護人員持證上崗,承擔巡護、協助執法、監測調查、宣傳管護職責,工資由財政全額負擔。對于市民群眾舉報的真實線索,給予相應的獎勵;對于破壞濕地的行為,依法給予嚴厲的懲處。
吳秋云還建議探索濕地保護共管共建共享機制。例如政府可以根據當地濕地實際,創新資源利用方式,發展文化創意旅游,提升其吸引力和利用效益;可以在濕地確權登記的基礎上,鼓勵農民以出資入股的方式參與濕地保護建設等。要加強濕地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廣泛普及濕地保護知識,增強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同時,充分利用“12345熱線+網格化+志愿者”的模式,鼓勵公民、法人和公益組織等,以志愿服務、捐贈、認領等多種形式參與濕地保護工作。
吳敏代表:加大禽畜養殖污染防治力度
海口團省人大代表吳敏說,現在農村禽畜養殖仍存在散養的現象,由于養殖戶環保意識薄弱、治污設施建設不到位,導致未經處理的養殖廢棄物隨意排放,給環境造成了一定污染,加快對農村禽畜養殖污染防治的步伐十分迫切。她建議,各有關職能部門加強聯動,將農村禽畜養殖單位特別是養殖散養戶納入統一管理,在技術指導、資金幫扶等方面給予支持。同時,加快出臺相關禽畜養殖防治工作規定,加大治理和執法力度,推動農村禽畜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臺階。
吳敏還建議,政府通過引導禽畜養殖單位和養殖散養戶轉變養殖方式、改進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從源頭上減少禽畜養殖污染排放。
陳清琪代表:集中處理排水管道污泥
海口團省人大代表陳清琪是一名排水管道養護工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和排水管道“打交道”20余年的他,對城市管道污泥處理方式頗有心得。“簡單地填埋會造成環境污染,同時有可能會滋生病毒并傳播,嚴重影響填埋區周邊群眾的健康。”他認為,要用科學的辦法對城市排水管道污泥進行集中處理,將污泥帶來的危害降到最低。
陳清琪建議,認真學習借鑒國內外發達地區的成功經驗,突出規劃先行、優化功能布局、完善基礎設施,對排水管道中的污泥集中分類、消殺病毒,再進一步干化填埋。此外,相關部門要牽頭制訂方案,研究解決建設排水管道污泥處理一體化處理廠,解決管道污泥的二次利用等問題。
符瓊芬委員:完善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機制
省政協委員符瓊芬認為,生態文明建設應是全社會參與的事業,既要有科學的引導也要有嚴格的監督。可以通過完善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機制,培養全社會的生態文明意識,調動社會的自覺性,有效制止破壞生態文明的行為。
符瓊芬建議,各級政府除了加強生態文明行政管理的人員配備和資金投入外,還應該承擔起面向全社會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責任,進一步提升非專業的社會管理者和普通民眾生態文明的知識和理念;建立完善識別、開發、引導和扶持生態友好型產業的確認機制和監督評價機制,進行產業扶持與引導;對民間自覺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的行為給予認可與保護;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權,制定我省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地方性法規。
王萍委員:
加強環境資源
案件審判工作
省政協委員王萍認為,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在全省中級以上法院設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全面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改革,實施環境資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模式,對保護海南綠水青山發揮了積極作用。
結合目前的新情況、新挑戰,王萍建議從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工作:不斷完善環境資源審判機構設置、規范環境資源刑事案件量刑、規范環境資源司法鑒定、建立環境資源行政執法司法協調聯動機制、全面設立海域環境資源巡回法庭、拓展多元化擔責方式、落實環境資源審判改革配套措施、對部分環境資源案件實行遠程視頻審理等。
民盟海南省委會:
規范農用地膜
使用和回收
民盟海南省委會的提案關注了農用地膜的污染問題。提案中指出,地膜使用量呈逐年上升的態勢,由于種植戶環保意識薄弱、回收機制不完善等原因,導致地膜殘留,降低了土壤肥力水平、造成土壤次生鹽堿化,嚴重影響作物生長發育和產量。
民盟海南省委會建議,推動農用地膜管理的相關立法工作,通過立法解決地膜生產與使用、地膜的厚度標準、殘膜回收與資源化利用、鼓勵新型地膜研制、地膜污染治理專項資金來源以及監督執法等方面問題。此外,要充分運用我省特區立法權,盡快組織開展相應的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更好地保護我省生態環境,促進生態農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記者 林韋瑋 高翔
(海口網1月2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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