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羅志華
近日,隨著內蒙古自治區達拉特旗人民法院的宣判,一個“遠程診病”團伙終于浮出水面。這個團伙成員超百人,緊盯男科疾病、婦科疾病患者的“難言之隱”,在全國進行“遠程診病賣藥”實施詐騙。僅有據可查的受害人就近9000人,涉案金額逾1000萬元。(2月5日《新京報》)
這起案件與常見的醫療詐騙案件有許多相似之處,比如借“難言之隱”來降低患者報案的概率,通過夸大藥品的療效來增強吸引力,用偽專家進行忽悠等,這些騙術盡管偽裝得十分巧妙,但都給人以似曾相識的感覺,沒有多少新意可言。
但這起案件仍存在一處明顯的不同,它充分利用了互聯網,推出了“遠程診病”模式。盡管過去也有不少醫療騙子借由互聯網行騙,但尚未形成完整的鏈條,也許不過是通過互聯網發布虛假廣告,或者通過互聯網物色患者、借互聯網與患者取得初步聯系而已,互聯網僅是為兜售假藥或線下詐騙作前期鋪墊的工具,是互聯網的點狀利用,還沒有形成全網絡的詐騙模式。
這起案件卻不同,無論發布虛假廣告,還是進行所謂的專家診病,以及提供治療建議、指導服藥等,都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甚至售后服務、醫療回訪等環節,仍沒有離開互聯網,一條完整的“遠程診病”模式業已成型,已成為醫療騙子們的“互聯網+”。
互聯網大幅提升影響力和工作效率等特點,同樣可以被騙子們利用,使行騙的范圍迅速擴大,社會危害性也被顯著放大。一群藏身寫字樓內的騙子,輕而易舉就能行騙全國,且在較短的時間內,僅有據可查的受害人就多達近9000人,可見醫療騙子的“遠程診病”具有多么巨大的破壞力。
當正統的“遠程診療”遲遲難以進入民眾的生活時,“遠程診療”在民眾心中就是一個十分模糊的概念,不見“真貨”當然難以識假,在此背景下,騙子們的“遠程診病”就有了可乘之機。因此,盡早完成正統的“遠程診療”模式,滿足患者在家門口看名醫的需求,方能將假冒的“遠程診療”擠出市場。
此外,國家衛計委曾出臺意見,明確遠程診療要有邀請方和受邀方,且雙方都應是醫療機構,這就意味著,只有醫療機構才能開展“遠程診療”。這條規則有極為現實的防騙作用,因為在當前的情勢下,惟有醫療機構才能確保專家身份的真實性。
看病需要便捷,但更要守住安全底線,可見,“遠程診療”的相關規則不僅應該遵守,而且要廣為宣傳,讓民眾認識到,“遠程診病”之于“遠程診療”,恰如李鬼之于李逵,假如沒有醫療機構背書,患者自行在網上尋找遠程醫療服務,就容易遇到假冒的“遠程診療”。
楊凡、趙國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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