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10日消息(記者潘睿)農村改革創新,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操作難度大,亟需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10日,政協委員王琳提出了關于加快構建海口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建議。
王琳認為,農村改革創新,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操作難度大,其中還涉及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諸多法律規范,涉及諸多地方及部門規章,亟需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從海口市目前的情況看,雖然市委、市政府對構建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出臺了相關文件,但要真正補齊農村這個短板,確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
王琳建議,政府應將構建海口城鄉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納入黨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在規劃制定和政策導向上要給于農村更多的優先和扶持;政府應著力建立以政府資金主導、社會投入協同、公益捐贈輔助的經費保障體系。要想農村獲得均等的法律服務,必須有穩定的資金投入作為后盾,必須在資源配置和資金分配使用上更多地向農村傾斜、向農民傾斜。王琳還建議政府要盡快打造一支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村法律服務專業隊伍,引導和鼓勵高校法律專業畢業生到農村服務,發展農村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同時,政府應積極探索多元化的適應農村需要的法律服務模式,健全完善集便民法律服務體系、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法律援助體系、法治宣傳教育體系等四大體系為一體,打造完成集窗口實體平臺、網絡新媒體平臺、“12348”熱線平臺等三大平臺為依托的覆蓋全市的“市、區、鎮(街)、村(居)”四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室、站)?;政府還應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和監督評價機制。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離不開政府主導、司法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協同配合。
王琳表示,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其中就包含了當前工農、城鄉之間公共服務體系發展極不均衡的矛盾。報告提出的“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原則,同樣適用于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希望市委、市政府予以更多的關注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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