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民發帖質疑在海南騎摩托車上高速公路被查
交警總隊:海口交警的處罰合法
海口網2月14日消息(記者李云川)有男子駕駛豪華摩托車上高速公路被海口交警查處后,在網上發帖質疑交警的處罰不符合規定。13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解釋說,《海南省高速公路管理辦法》明文規定,海南不允許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海口交警部門的處罰符合相關規定。
有網友發帖稱,他的朋友駕駛價值35萬元的豪華摩托車在海南高速公路上行駛,被海口交警強行查扣并予以處罰,認為交警的處罰不符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70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顯然摩托車是可以駛入高速的!”該網友認為。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017年海南省頒布實施的《海南省高速公路管理辦法》規定,針對海南高速公路通行路況、車流量等條件,海南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車行駛。所以,交警部門的處罰符合相關規定。“網友發帖引用的法律規定,與這項規定不是同一邏輯關系,而是轉換了概念。比如,海口市區都可能禁止摩托車入內,省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又怎么不可以禁止摩托車上高速公路呢?實施這項規定的主要原因,是為了保護包括摩托車司機在內的廣大機動車駕駛人的人身安全,確保道路交通暢通。”該負責人說。
海南優美的自然環境和舒適的氣候,每年都會吸引不少駕駛豪華摩托車來海南旅游觀光的島外客人,尤其是冬季駕駛豪華摩托車的客人更多。本報在此提請廣大民眾和游客,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確保節日期間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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