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3月15日消息(記者黃暉)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15日從海口市食藥監局獲悉,因銷售劣藥羥乙基淀粉130/0.4氯化鈉注射液,海南尚康醫藥有限公司51105元違法所得被依法沒收。
2017年3月23日,海南省藥品檢驗所在海南強泰藥業有限公司對藥品羥乙基淀粉130/0.4氯化鈉注射液(標示生產企業:山東華魯制藥有限公司,批號:D16102201)進行抽樣送檢。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該批藥品[檢查]項的“裝量”(平均為495ml,低于裝量標準500ml)不符合規定。依據《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該批藥品按劣藥論處。
此后,海口市食藥監局于2017年11月10日到海南強泰藥業有限公司送達不合格報告書并檢查。在該公司電腦記錄內,查到從海南尚康醫藥有限公司購進上述藥品1500瓶。海口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于2017年11月21日到海南尚康醫藥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在海南尚康醫藥有限公司內,執法人員查到其從青島某醫藥公司購進藥品羥乙基淀粉130/0.4氯化鈉注射液(標示生產企業:山東華魯制藥有限公司,批號:D16102201),并有銷售給海南強泰藥業有限公司的記錄,同時查到購銷等相關證據材料。
經查,海南尚康醫藥有限公司從青島某醫藥公司購進上述批次羥乙基淀粉130/0.4氯化鈉注射液共1500瓶,購進金額31500元。該公司購進上述批次藥品后全部銷售給海南強泰藥業有限公司,銷售金額為82605元。
根據《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海南尚康醫藥有限公司涉嫌構成銷售劣藥行為,違法所得為51105元。對此,海口市食藥監局于今年3月12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海南尚康醫藥有限公司銷售上述批次羥乙基淀粉130/0.4氯化鈉注射液的違法所得51105元。
此外,海南強泰藥業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已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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