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每年辦公證遺囑約3000件 立遺囑人群呈年輕化趨勢
老人立遺囑以不動產居多
近日,《中華遺囑庫白皮書(2013-2017)》發布,其數據分析顯示,立遺囑人群逐步呈現年輕化趨勢;因擔心兒女離婚,超九成老年人在遺囑中規定,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屬于其夫妻共同財產。該白皮書內容一發布,就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3月23日,記者了解到,海南目前還沒有公益遺囑庫,每年公證遺囑數量約3000件,很多老人選擇在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
每年辦公證遺囑約3000件
3月23日下午,海口市瓊崖公證處大廳,有幾對老人在等待做公證遺囑,他們坐在沙發上沉默不語,表情嚴肅。
據海南省公證協會會長、瓊崖公證處主任吳清武介紹,目前海南沒有公益遺囑庫,但全省有21家公證處可以為老人辦理公證遺囑,初步統計每年大約辦理3000件,辦理公證遺囑的老人逐年增加,且呈現出有年輕化趨勢。2016年,海口市瓊崖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212件,2017年該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231件。
吳清武說,一般立遺囑的人群以70歲—80歲的老人居多,但近年呈現年輕化趨勢,也有40多歲就立遺囑的人。
為什么立遺囑人群呈現年輕化趨勢呢?吳清武說,一是因為財產多,需要及時做好分配;其次,過去人們都很忌諱立遺囑,但隨著人們的文化水平提高,觀念改變,立遺囑的就多了,時間有也提前了;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患重大疾病,或經常出差擔心有意外等。
近八成老人遺產不給子女的配偶
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遺囑中,公證遺囑效力最高。”據吳清武介紹,遺囑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老人通過立公證遺囑,可以排除子女的配偶根據繼承享有的遺產共有權,也就是說老人在立遺囑時可將財產只留給自己的兒女,而不給兒媳或女婿。
吳清武說,從目前辦理立公證遺囑的老人來看,其中有70%-80%的老人,遺產不給子女的配偶。因為現在離婚率高,老人擔心子女離婚后,自己的財產被分配給子女的配偶。如今年2月,在海南生活的李大姐,查出患了癌癥晚期,其奮斗了一輩子,有一些家產,想在離開前把財產留給剛結婚不久的兒女,于是她到瓊崖公證處做公證遺囑,并在遺囑中就明確規定,個人財產只留給一兒一女,不給兒女的配偶。
父親立遺囑 財產只留給女兒
“老人立遺囑,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處分個人財產。”吳清武說,從平時辦理的公證遺囑來看,有的老人會根據子女對其贍養的情況來分配財產。去年初,一位來自儋州市的七旬老人葉阿公,就辦理了一份公證遺囑,把財產只留給女兒,不留給兒子。
葉阿公78歲,老伴于多年前去世,兩人育有兩兒一女,但是他生病后只有女兒悉心照顧,而兩個兒子則不管。辦理公證遺囑時,阿公做了錄音、錄像、簽字和按手印,他很堅定地將財產留給女兒,打破了當地“傳男不傳女”的風俗。
老人辦理遺囑時必須神智清楚
“辦理遺囑公證時處理的財產,一般以房子等不動產居多,此外也有汽車、存款、股票等。”吳清武說,前來進行遺囑公證的老人經濟狀況都較好,而且文化程度較高,辦一份公證遺囑的費用為500元。
吳清武表示,辦理公證遺囑時,當事人必須神智清楚,其次財產必須是屬于本人,在進行遺囑公證時會進行錄音錄像,并會為當事人保密,相關資料會給一份給當事人,同時也存檔一份。
如果老人生前立了多份遺囑,以哪一份遺囑為準?吳清武說,如果當事人立了多份遺囑,以最后一份遺囑為準;如果有公證遺囑,以公證遺囑為準;如果有多份公證遺囑,以最后一份公證遺囑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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