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欠錢不還“躲貓貓” 4名“老賴”獲刑
海口網3月28日消息(記者高潮 通訊員蘇銘 倪志揚)26日,瓊山區法院公開審判兩宗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4名“老賴”獲刑。
梁某、黃某,胡某、王某分別是瓊山區法院兩起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梁某、黃某夫婦將梁某名下位于瓊山區三門坡鎮的一幢二層樓房向林某抵押借款100萬元,并承諾該房內不住老人、不住小孩,非唯一住宅。二人未如期歸還借款,瓊山區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對抵押房產進行評估拍賣,三次拍賣流拍后裁定抵債給申請執行人林某。在交付房屋過程中,梁某、黃某拒不配合,并讓其父母及小孩居住在應交付房屋內,二人逃避外地,因其父母年事已高,小孩未成年,法院強制清場受阻。
2003年,胡某向郭某借款10萬元,未按期歸還。瓊山區法院在強制執行生效法律文書中,裁定查封胡某名下位于瓊山區龍塘鎮的一幢房屋并追加其妻王某為被執行人。在查封期間,胡某、王某夫婦私自將查封的房產以30萬元的價格轉讓他人,收到房款后不但不償還債務,還東躲西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
鑒于4名被執行人的行為,瓊山區法院分別將被執行人涉嫌拒執罪的證據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將梁某、胡某、王某抓捕歸案,黃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26日下午,瓊山區法院對兩起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梁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胡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王某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據悉,為推進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瓊山區法院堅持“一把手”抓執行,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將符合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耍賴”被執行人的犯罪證據移送公安機關,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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