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記者趙文君)電動自行車技術規范有了最新國家標準。根據國家標準委17日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該技術規范將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從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鼓勵生產企業按照技術規范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技術規范正式實施后,不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據介紹,該技術規范堅持了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規范補充和完善了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充電器保護等方面的要求,能夠有效降低電動自行車發生火災事故的風險。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近日批準發布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大型游樂設施安全規范》《客運架空索道安全規范》等390項國家標準。此次發布的國家標準涉及公共安全、社會民生、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等多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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