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交警查處違停牽出“違法王”。(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供圖)
海口網6月1日消息(特約記者陳世清 通訊員林馨 記者周德曉)5月31日8時許,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華大隊執勤民警在路面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瓊A15K87的小轎車違法占用人行道停放在玉沙路椰海大廈門前路段,由于無人在車內,執勤民警立即上報指揮中心查詢該車相關信息。6月1日,海口網(微信號:haikouwang2013)記者從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該車主竟還有59次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
經初步核查,該車2017年4月注冊登記使用至今,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高達59次,應繳納罰款6100元,違法記分共計104分(其中,違法停車21次、違反禁止標線15次、闖紅燈6次、不系安全帶6次、不按導向車道行駛6次、駕車時撥打手提電話4次、逆向行駛1次)。執勤民警立即上報情況,并在場守候。約10分鐘左右,一名男子從椰海大廈內走出,并打開車門準備啟動車輛駛離。執勤民警立即上前進行盤問,并當面告知其已違法占道停車,且該車存在多次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隨后將其傳喚至交警大廈辦案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核實,該車駕駛人陳某稱該車所有權并非其名下但歸其使用。期間曾經借給朋友跑過網約車業務,其對該車存在多次未處理違法記錄并不知情。民警對陳某淡薄的交通安全意識進行了嚴厲批評,并耐心向其宣講相關法律法規。最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93與95條的規定,執勤民警針對陳某違法占道停放、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和保險標志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予以300元罰款的處罰,記2分,并暫扣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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