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現場。(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供圖)
海口網6月3日消息(記者周德曉)6月3日,海口公安交警回應“吊車與公交車相撞交通事故”稱,經交警部門初步調查,重型車輛駕駛人未發現酒駕、毒駕行為。
據了解,6月3日8時許,當事人楊某駕駛魯HQL2**重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吊車)沿椰海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金福路口時,適遇由馬某駕駛的瓊A523**大型普通客車沿著金福路由北向南行駛而至,兩車避讓不及發生相撞,造成大型普通客車上1名乘客當場死亡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該起事故發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立即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成立事故處置專案小組,第一時間組織事故處理、路面疏導警力趕赴現場,配合119、120工作人員救護傷者,妥善快速做好事故現場安全防護、現場勘查、路面交通疏導工作。并抽調警力分成兩組趕赴省人民醫院、省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了解傷者情況,協調做好傷者檢查治療工作。該起事故于當日9時許勘察完畢、撤離現場,該路段交通恢復正常。
經初步調查了解,楊某駕駛魯HQL2**重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吊車)經過椰海大道與金福路十字路口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經對兩車駕駛人楊某、馬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和尿樣檢查,未發現有飲酒和涉毒行為。目前,已抽取兩車駕駛人血樣送檢,正在等待鑒定結果。
當前,海口公安交警正在繼續深入調查事故成因,依照法定程序開展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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