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與酒店保安發生口角,海口青年陳某文到酒店停車場打砸,并追趕保安。因犯尋釁滋事罪,陳某文被海口美蘭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2016年10月25日19時許,被告人陳某文伙同林某健(已判刑)駕駛一輛雅閣轎車到海口市美蘭區桂林洋經濟開發區某酒店時,被告人陳某文與保安發生口角,從身上掏出一把疑似氣槍打向樓梯并威脅保安不準報警,隨后二人離開現場。想想氣不過,當晚23時許,被告人陳某文駕駛白色雅閣轎車搭載林某健返回酒店進行報復,兩人二話不說,陳某文手持疑似氣槍、林某健手持鋼管,打砸酒店門崗保安亭玻璃、停車場智能刷卡機、強光抑制彩色攝像機、草坪燈等物品,并追趕保安至辦公室,威脅辦公室人員不許報警,之后,二人駕車迅速逃離現場。
歸案后,林某健家屬賠償該酒店經濟損失人民幣14000元。
2017年10月20日凌晨00時30分許,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鎮水果市場某單位宿舍將陳某文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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