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海口秀英法院針對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發布執行懸賞公告,一旦舉報情況真實,舉報人將獲得執行到位金額的10%。
這起申請執行人王某某與被執行人陳大潮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秀英法院于2017年9月22日作出判決。但判決生效后,陳大潮沒有按期履行法律義務,隨后王某某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標的額4.62萬元。案件執行階段,陳大潮為逃避債務而故意躲藏起來,致使法院難以查找其下落,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實現。
在這種情況下,王某某向法院提出懸賞執行的申請。秀英法院審查后認為,申請執行人對該案懸賞執行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遂正式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對陳大潮的個人信息予以公布。根據執行懸賞公告的內容,凡向法院提供有效財產線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將按執行到位額的10%比例予以獎勵。此外,法院將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今年以來,秀英法院進一步加強了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采取傳統手段與新舉措新機制新辦法并舉的方式,有效利用懸賞公告、律師調查令等執行措施,積極拓寬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的查找渠道,啃下了一批“骨頭案”,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
?
相關鏈接:
涉非法持槍案男子潛逃 海南警方發協查通報懸賞1萬元?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