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大媽立功了!25日,記者從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為助力“基本解決執行難”,采取了通過公眾廣場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分批曝光“老賴”。其中,公眾廣場顯示屏曝光的方式收到了奇效,不少“老賴”因為受不了廣場上聚集的大媽們的側目和指指點點,在被曝光后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
據統計,自2016年至今,該院已公開曝光561人次,履行金額超700萬元。
借好友2萬元兩年未還
今年6月20日,一宗借款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葉先生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法庭提交結案申請書,表示被執行人任某林已向他付清借了近三年的2萬元欠款。
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下半年,當時任某林稱其母親生病住院急需資金周轉,向朋友葉先生借款2萬元。葉先生見朋友事出緊急,便毫不猶豫借了錢,既未約定利息,也沒說具體的借款期限,任某林給他寫的借條,也沒有注明借款的時間。
時間一晃過去兩年,葉先生想起這筆借款便向任某林催收,可對方總是借故搪塞、一拖再拖。到后來,對方更是避而不見了。
對此,葉先生很是氣憤,于2017年7月18日起訴至法院,后獲得法院判決支持。可就算判決生效后,甚至葉先生向法院申請執行,任某林依舊“不為所動”。
被曝光近20天后還清借款
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法庭經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發現任某林名下有土地,卻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鑒于其拒不履行且拒不向法院申報財產,常平法庭便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對其進行曝光。
在連續被媒體和在常平人民廣場大屏幕曝光近20天后,被執行人任某林終于“扛不住”大家的議論,最終還清借款。
經常平人民廣場大屏幕滾動曝光后“投降”的,還有其他兩宗借款案件的被執行人李某豪和陳某才,兩人得知自己的照片信息引起廣場上聚集的人們的側目和指指點點后,趕緊和申請人聯系提出和解,并于今年7月10日付清了全部款項,并向法院提交了檢討書。
法院連線
讓失信者“見光” 促社會誠信建設
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規定,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并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對此,東莞市第三法院創新舉措,在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多舉措、全方位曝光失信被執行人:一是鬧市區曝光。通過轄區公眾廣場大型顯示屏及鎮街電視臺、報紙等公開連續曝光,并鼓勵當地群眾積極舉報被執行人去向和財產狀況;二是家門口曝光。在轄區鎮政府、村委會和社區公告欄等設置曝光專欄,張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三是新媒體傳播。重點選取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按照不同的曝光主題進行分類,借助影響力較大的本地新媒體廣泛傳播,吸引網友關注。
該院執行局局長阮耀輝表示,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一方面可以利用社會監督給被執行人施加心理壓力,倒逼其主動履行法律責任和義務,另一方面也是對公眾的一種警示,有助于社會誠信建設,培養公民的守法意識、規則意識,形成良好的法治環境,從而從根本上破解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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