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口警方67項業務“不見面審批”首日
過半申請人因材料不全未通過預審
3日是海口警方67項業務“不見面審批”首日,瓊山公安分局辦證中心的民警僅用了不足2分鐘,就預審通過了市民陳榮花遞交的“不見面審批”增加曾用名申請材料。“一般情況下,約5分鐘就可完成一名市民通過不見面審批方式提交的材料,今天我們中心共接受到8名市民遞交的不見面審批材料,其中有5人因提交的材料不全等原因,未能通過預審。”該中心審核民警郭義若說。
郭義若介紹,市民通過不見面審批方式遞交材料后,警方需要通過預審、審核和審批3道流程,才能完成相關審批業務。預審時,民警先從市公安局戶政不見面審批預審系統中,提取市民遞交的申請材料。如果材料齊全且符合規定,馬上就可以通過預審,相關材料隨后轉入省公安廳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民警再從該系統提取材料審核,通過審核后再由辦證中心主任審批。審批通過后,整個不見面審批流程就完成了,一般需要5分鐘左右。
記者在現場看到,市民鄭某飛申請將戶口從龍華轄區遷移到瓊山轄區,民警在預審過程中發現對方只遞交了身份證、戶口本和社區證明等材料,卻沒有提交本人或配偶的房產證明等材料,因材料不齊全而未能通過預審。郭義若說,當天8人遞交的不見面審批辦理戶政業務的材料,只有3人通過了預審。5名沒有通過預審的市民中,有2人估計只是想測試一下能不能進入不見面審批系統,提出申請后并沒有同時遞交相關材料,另外3人因傳送的照片不清晰、資料不齊全和申請原因不符合規定等,未能通過預審,“我們對未能通過預審的材料,在駁回原因中進行了批注,可讓當事人補齊材料后再重新申請。”
警方同時提醒市民,在辦理不見面審批業務過程中,一定要在網上看清辦理該項業務所需要的相關材料及要求,以免遞交的材料不齊全等原因延誤了辦理業務。“因從網上遞交的材料,審核民警只能看到材料是否齊全,無法辨別材料的真偽,如果審批通過,在接受當事人原始材料時,發現存在虛假偽造材料,將依法追究責任。請在遞交不見面審批材料時千萬不要弄虛作假。”
?
相關鏈接:
上門招商再結碩果 海口赴滬與上海臨港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