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約完成施工項目后,一筆墊付的95萬元工程款竟足足追討了20多年,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卻又發現案件涉及正在改制關閉的國有企業,并無可供執行財產……日前,屯昌法院推進執行聯動機制,協調縣政府聯手化解一起“擱淺”達二十年的“骨頭案”。
1993年,屯昌縣某安裝隊按照合同約定,墊資為屯昌某國有公司完成某路段改造等項目工程,預算工程總價約95萬元。
經過努力,最終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于2018年7月17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將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共計人民幣95萬元支付給申請人。
執行和解協議簽訂后,縣政府按照規定調整資金預算,積極配合法院督促相關部門依照執行和解協議約定時間向申請人兌付了95萬元的工程欠款,至此該案在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下成功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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