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亞市體育中心游泳館游泳,竟然要提供健康證,這很不合理!”日前,游客丁先生向海南日報記者反映稱,這一不合理規定,疑似以健康證為門檻,控制泳池人數。游泳先辦健康證,是確有必要還是多此一舉?記者也對此展開了調查。
位于三亞技師學院內的三亞市體育中心游泳池,2010年由當地政府出資建設,后交由三亞技師學院運營管理。三亞每年給予一定財政補貼,支持其為校內師生和校外市民提供平價及標準的游泳場所。
9月13日16時許,海南日報記者來到該游泳館。館內工作人員明確告知,該校師生可以直接買票游泳,但校外人員需提供由衛生部門發放的健康證,或最近1年內的體檢報告,才予以售票,以確保游泳安全。
不知此“規定”的外來泳客,往往是乘興而來,敗興而歸。為何游個泳還要持健康證?早在去年,就有3位市民撥打三亞12345政府服務熱線提出疑問。接到投訴轉辦的三亞市教育局對此回應稱,這項規定參考了國內其他體育場館做法和行業有關規定制定,旨在有效防止市民在游泳過程中出現皮膚病、性病、腸道傳染病等疾病的集體交叉傳染。
然而這樣的顧慮,在專業的泳池衛生檢測機構看來,卻似乎并無必要。
三亞市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所每年都會依據原衛生部和國家體育總局聯合印發的《游泳場所衛生規范》,對全市近200家公共泳池進行衛生督查。
在《游泳場所衛生規范》中,僅對游泳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要求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證。而涉及游泳者衛生管理的第二十五條規定中,僅要求游泳場所在入口處明顯張貼“嚴禁肝炎、重癥沙眼、急性出血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進入”的標志。
“泳池只要按照游泳場所衛生規范進行維護管理,即經常補充淡水、定期循環過濾、清潔池底、投放含氯消毒劑,即可保障泳池水質衛生。”三亞市衛生監督所副所長許大根介紹,對泳池水質的專項檢查,主要看尿素、渾濁度、余氯含量、PH值、細菌總數、大腸菌群數等指標,池水樣本則送三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
三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陳人強表示,健康證所需體檢的項目主要檢查是否患有甲肝、戊肝、皮膚病、痢疾等傳染病,“與泳池水質檢測的幾項指標之間,沒有直接因果關系。只要泳池的池水按照國家衛生標準的規定去定期維護和管理,不會在水池中存在交叉感染的問題。”
“法無禁止即可為,我所也多次提醒游泳館管理者,讓泳客提供健康證明沒有法律依據,這種內部規定,有霸王條款之嫌。”在許大根看來,本可靠規范管理來確保泳池水質衛生的游泳館,卻要求泳客提供健康證,顯然屬于多此一舉。
然而,在市民投訴、政府有關部門提醒警告后,該游泳館的做法依舊。該館一名趙姓負責人表示,根據行業內相關規定,從2014年起就要求泳者提供健康證,“設置這個要求也是為泳客負責,我們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是要為廣大市民提供衛生安全的游泳環境。”記者進一步詢問,設置健康證的要求,是根據行業內哪項規定?該負責人并未給出明確回答。
對于健康證是否真的能有效減少交叉感染問題?他表示“那是發放健康證的體檢機構的事,至少在泳池這塊,我們是對泳池的衛生負責,降低了出現感染的概率。”
在三亞市文體局文化市場執法支隊支隊長蒙緒彥看來,該游泳館的做法并沒有很好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我們希望它能充分發揮公立游泳館的作用,成為群眾開展經常性體育鍛煉的場所,但是健康證這個‘規定’就像一道無形的門檻,讓很多泳客知難而退了。”
在三亞生活了十多年的游泳愛好者羅先生表示,從硬件配套、水質和價格三方面綜合來看,三亞市體育中心游泳館仍是許多游泳愛好者常聚的地方,所以即使心有不滿,他也只能每年不嫌麻煩更新一次健康證,“希望有一天,公立泳池能真正貼近百姓、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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