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平衡車很炫酷?
“滑”上路是要被罰款的!
小學生踏電動平衡車闖紅燈。記者 陳衛東 攝
在海口街頭,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的身影越來越常見,然而,海口交警表示,此類器械屬于滑行工具不能當成交通工具使用,不能上牌也禁止上路行駛,否則依法處罰20元。
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成了不少孩子上下學解決“最后一公里”的代步交通工具。9月26日下午4點半左后,從西海岸某學校走出的學生,個別會踏著電動平衡車回家。
記者了解到,受學生或年輕人青睞的電動平衡車這類交通工具速度極快,有的甚至比電動車還快,但他們卻沒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僅靠身體平衡把握方向。
“我自己會注意安全,很方便。”南國都市報記者隨機詢問了海口和諧路上一個踏著電動平衡車的學生,他看起來十歲左右,技術嫻熟地過街,在非機動車道穿行,并沒意識到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而電動車滑板車多為代駕司機所青睞。“因為可以折疊,帶著它去一個地方比電動車方便。”從事代駕行業的林師傅介紹,他不知清楚騎電動滑板車上路是否會被交警查處。
海口公安交警支隊通過椰城交警公眾號官方回應,電動滑板車等此類滑行工具不能上牌,而且禁止上路行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4條第1項之規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違者交警部門將依法對其處以2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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