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0月11日消息(記者鐘圓圓)為保障農村孕產婦權益,提高農村住院分娩率和新農合正常分娩報銷水平,提升住院分娩服務水平和質量,根據相關規定,海南省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辦公室經研究決定調整海南新農合孕產婦住院正常分娩補助標準,從2018年10月10日起,參加新農合醫保的海南孕產婦在各級定點醫院住院單胎正常分娩定額補助由500元調整為1000元。
按照規定,雙胎及雙胎以上,出現合并癥、并發癥的高危病理性產婦及剖宮產手術的按同級醫院住院補償政策執行。需要注意的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正常分娩享受貧困人口醫療保障的兜底政策,未經轉診到縣域外的,原則上不予兜底。
海南省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辦公室要求,各地合管委要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合理引導參合孕產婦在基層分娩,確保孕產婦新農合保障待遇。海南鷹海醫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要及時調整住院正常分娩定額補助標準和農村貧困人員未轉診不兜底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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