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明年要經營煙花爆竹 趕快申辦許可證
記者從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從10月15日至11月16日,為2019年度瓊海市煙花爆竹零售點經營戶遞交申請材料階段;各鎮(區)政府受理申請初審核,嘉積城區禁放范圍內不予發證。
申請條件
1實行專店銷售,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2各零售經營場所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3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得設置在鎮(區)居民集中居住小區內;
4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應布置在軍事管理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
5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不應布置在地下室、橋下及涵洞、三層及以上建筑物內;
6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布置在兩層建筑物內時,其正上方不得存在人員活動場所,上下層之間不得有樓梯和洞口;
7當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毗鄰其他建筑物時,其毗鄰墻體應為不燃材料墻體,且不應有門窗和洞口;
8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內部應將產品堆放區和銷售柜臺分區布置,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
9嚴禁將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作為其他經營場所和生活場所的人員進出入通道;
10申請的零售經營場所應在醒目位置設置“禁止煙火”等安全警示標識;零售經營場所內應配備至少兩具5公斤及以上水基型和干粉型滅火器,放置2個盛滿水的水桶(桶口直徑60厘米)以備滅火使用;零售經營場所不得兼營煤氣、煤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11通過現場安全條件審查合格的煙花爆竹零售店主要負責人與安全員還需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并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且購買煙花爆竹安全責任險。
?
?
相關鏈接:
海口江東新區倡議:拒絕燃放煙花爆竹 樹立文明和諧鄉風?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