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4日消息(通訊員王倩? 記者伍鳳妹)失信律師在拖欠巨額債務后,窮盡各種手段隱匿財產,逃避執行償還侵占錢款。近日,美蘭法院念緊懲戒失信措施“緊箍咒”,執結一多年未結“骨頭案”。
1994年4月,海南某單位因基建資金不足,通過律師肖某德介紹向海南某貿易公司借款500萬元。1995年11月,肖某德致函海南某單位,要求支付上述500萬元及借款利息23.4萬元,并盡快償還本金。海南某單位于同日簽發了一張以肖某德本人為收款人的轉賬支票,將123.4萬元轉給了肖某德,并要求其移交給海南某貿易公司。然而,海南某貿易公司卻在事后未收到上述款項。
為此,海南某單位多年不間斷地向肖某德及肖某德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主張權利,要求無條件返還上述款項。1998年至2008年期間,肖某德三次作出承諾,表示其將無條件退還侵占錢款。但是,肖某德及其律師事務所均未履行還款義務。2008年,海南某單位將上述債權轉讓給海南某服務中心,隨后海南某服務中心將肖某德、王某(肖某德妻子)、肖某德律師事務所訴至美蘭法院。
經美蘭法院審理查明后,依法判決被告肖某德及肖某德律師事務所應限期向海南某服務中心償還其所占有的123.4萬元及利息,被告王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判決生效后,因肖某德消極履行還款義務,海南某服務中心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09年,美蘭法院通過凍結、扣劃肖某德名下銀行賬戶存款,扣押、拍賣其名下車輛等方式將該案123.4萬元欠款本金執行完畢,然而余下的1222536元(利息)案款的執行工作卻遭遇到了重重困難。
在近十年的時間里,執行法官窮盡各種執行手段,仍然找尋不到肖某德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幾度陷入僵局。近期,針對肖某德從事律師行業、需要經常出差外地的特殊情況,執行法官將肖某德納入失信名單,并對其下發了限制高消費令。隨著美蘭法院曝光和信用懲戒力度的層層加碼下,近日,肖某德現身美蘭法院,主動償還剩余款項1222536元,請求法院解除對其的各項懲戒措施。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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