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
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
選調生招錄公告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要求和省委《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決策部署,滿足海南自由貿易區(港)對急需緊缺人才的需求。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號)等文件精神及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聚四方之才”招聘會選調生招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及名額
面向全國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包含定向生、委培生)招錄,招錄名額100名〔其中30名面向海南省戶籍(或海南省生源)畢業生,70名面向其他省份戶籍畢業生(男性35名,女性35名)〕。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報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25日至2000年11月19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學習成績優良,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的招錄職位、招錄名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選調生招錄職位表(見附件1)。
三、招錄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學校推薦與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11月19日8:00至11月25日16:00。
1.填寫推薦表
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查看公告, 自行下載《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選調生招錄報名推薦表》(見附件2),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經所在院系黨組織推薦蓋章后,交至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同意蓋章。
2.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南海先鋒網(www.hainandj.com),進入“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公務員(選調生)招錄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3.上傳相關證明等圖片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身份證、經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同意蓋章的《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選調生招錄報名推薦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片(2寸jpg格式,5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招錄職位表等,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4.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18年11月25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2018年11月25日12時后提交材料者,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系統將于2018年11月25日16時準時關閉。
5.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于2018年12月18日9∶00后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內容和時間
1.筆試
(1)筆試時間:2018年12月22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成績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分值為100分。考生通過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在本職位中筆試成績的排名。
(3)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
筆試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南海先鋒網發布。
2.面試
(1)面試人選
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錄名額,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1∶2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
(3)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在南海先鋒網發布。
(4)面試合格分數線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報考同一職位有兩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筆試成績相同的,須進行筆試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三)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面試前,由省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南海先鋒網上另行公告)。
考生應提供下列材料:(1)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選調生招錄報名推薦表;(2)準考證;(3)身份證;(4)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2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2.考察
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要求進行考察,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在校期間的思想情況、德才表現、學習成績和本人意愿等。
(五)公示和錄用
綜合考慮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優先考慮錄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2.優秀學生干部;3.獲得校級以上獎勵人員;4.有參軍入伍經歷的畢業生。
在南海先鋒網向社會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職位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實名舉報。
公示無異議的或者不影響錄用的,由省委組織部與擬錄用人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待畢業后具備錄用條件時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不符合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并在20個工作日內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管理使用
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分配,錄用后根據各市縣、各單位需求,結合選調生學歷及所學專業統籌安排工作單位。大學本科畢業生一般安排到鄉鎮(街道)和縣(市、區)機關工作;碩士畢業生一般安排到縣(市、區)和地級市機關工作;博士畢業生一般安排到地級市和省直機關工作。安排到地級市和省直機關工作的,原則上應畢業于原“985”、“211”工程高校,“雙一流”高校。
分配到縣(市、區)、鄉鎮(街道)工作的,錄用后到村任職2年;分配到地級市、省直機關工作的,在錄用后或試用期滿后,可結合本單位定點扶貧等工作,到對口的縣(市、區)、鄉鎮(街道)進行基層鍛煉,時間為2年,并至少安排1年時間到村任職。選調生在村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管理。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按《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進行任職定級。
被錄用的選調生須服從組織分配,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者取消錄用資格。
(七)政策待遇
1.對選調生的培養,納入我省年輕干部培養總體規劃,與省管優秀年輕干部庫人選一道,同等培養、同等管理。
2.選調生任職定級后,可根據工作需要、專業特長和個人意愿,按照人崗相適原則,采取雙向掛職鍛煉的方式提升工作水平。
3.對表現突出的選調生,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條件,擇優選拔進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或交流到上級機關和重要崗位。
4.在省直機關或地級市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中,每次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錄在地級市以下黨政機關工作的選調生。
四、其他事項
(一)招錄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錄工作信息,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二)在招錄程序中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三)被錄用人員在本省黨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四)咨詢電話:
0898—65371866(辦公) 0898—65220911(傳真)。
附件:
1.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選調生招錄職位表
2.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選調生招錄報名推薦表
3.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版)
4.學位授予和人才培訓學科目錄(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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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
2018年11月8日
原標題: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會選調生招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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