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 新華社記者 殷剛 攝
“正義永遠不會缺席”
“我勸那些海外的在逃人員,再仔細看看今年8月23日發布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在今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姚錦旗在面對記者時所說的這個公告,正是國家監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公告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給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以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
實際上,自今年3月監察法頒布施行、國家監委成立后,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加強,辦理追逃追贓案件的資源進一步整合,上下一體的工作機制更加明確,追逃追贓工作不斷開創新局——
4月24日“天網2018”行動啟動,6月6日對外發布50名外逃人員有關線索,6月22日賴明敏成為國家監委成立后首個到案“百名紅通人員”,7月11日許超凡成為國家監委成立后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8月23日國家監委等五部門首次發布“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引發投案自首連鎖反應。姚錦旗被引渡回國,是我國追逃追贓工作的又一戰果。
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國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法網更加嚴密。今年10月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新刑訴法中增設了“刑事缺席審判”制度,加強了境外追逃工作的力度和手段。同一次常委會會議上通過的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保障了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正常進行,加強了打擊跨國犯罪的國際合作。
“正義永遠不會缺席”,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外逃腐敗分子要抓住《關于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最后期限,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法治)(6)國家監委引渡第一案: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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