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4日消息(記者鐘圓圓)近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出通知,將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品納入海南現行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范圍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范圍。此外,海南將適時調整17種談判抗癌藥品和另外36種談判藥品參保(合)患者的個人自付比例。
據了解,17種談判抗癌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在海南的有效期限為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滿后按國家醫保局新規定執行。有效期內,如有通用名稱藥物(仿制藥)上市,按國家醫保局根據仿制藥價格水平調整該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執行。根據醫保基金運行情況,海南將適時調整17種談判抗癌藥品和36種談判藥品參保(合)患者的個人自付比例。
?
?
相關鏈接:
14省區完成進口抗癌藥聯合議價 47個藥品平均降幅11.3%·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