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優化營商環境“路線圖”出爐
12月10日,《海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2018—2019年)》新聞發布會在海口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海南從11個方面提出40項改革措施,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行動計劃》指出,各級政府及各部門要做服務為上、誠信為本、效率為先、公平為要的政府,要以可預期為目標,保持政府政策透明和穩定,使企業心中有底,踏實經營。
開辦企業
1.壓縮企業開辦時間
2.推行企業自主登記制度
3.全面實施全省通辦的注冊官制度
4.將“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由106項擴大至130項
5.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6.加大對重點產業領域的開放
7.支持總部經濟發展
8.提升“海南政務服務網”功能
獲得施工許可
9.在“多規合一”框架下依法將“極簡審批”推廣全省
10.創新審批服務方式
獲得水電氣和電信服務
11.加快推動水電氣和電信服務事項流程再造
12.保障企業的用水電氣和電信服務需求
13.建設安全、可靠、綠色、高效的智能電網
14.提高企業互聯網接入帶寬
財產登記
15.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
獲得信貸和改善融資環境
16.設立省級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基金
17.設立重點產業投資發展基金
18.設立企業紓困基金
19.建立海南自由貿易賬戶體系
20.放寬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準入限制
21.建立銀稅互通、助保貸、政銀保等風險分攤機制
22.擴大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范圍
納稅便利化
23.全省推廣涉稅事項網上辦理
跨境貿易
24.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
25.創新口岸綜合監管模式
26.對接國際通行的投資貿易規則
27.繼續推進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
28.建立與國際貿易相接軌的農產品源追溯平臺
29.建設跨境電商服務體系
保護投資者
30.設立知識產權法庭、海南國際商事調解中心
31.公正保護所有投資者權益
執行合同
32.構建爭端解決方式多元化
33.建立法院網上立案信息系統,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度
34.建立高水準國際化法律服務機構
35.健全信用促進聯動機制
辦理破產
36.對資不抵債、符合破產條件的企業實施破產司法指引
37.實行“簡易破產”改革,將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系清晰的案件納入快速審理范圍
建設服務型政府
38.完善服務型政府建設
39.以可預期為目標,保持政府政策透明和穩定,使企業心中有底,踏實經營
40.省政府每年委托第三方對全省及各市縣的營商環境進行評估
(本《行動計劃》提出的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法律法規規章的,須依法授權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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