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你情人在我手里
想救她,拿家里土地證和10萬元來換”
澄邁一男子綁架養父情人,朋友“幫忙”落網受審
南國都市報12月10日訊(記者何慧蓉)認為養父的情人破壞家庭,也為了拿到土地使用權證,澄邁一小伙找人一起綁架了養父的情人。吳某就是小伙找來的其中一個幫手。12月7日,澄邁法院公開審理吳某涉嫌綁架罪一案,吳某表示認罪。
吳某今年22歲,澄邁人,初中文化。梁某(另案處理)的養父梁某某在外有了情人,并與情人王某一起居住在其位于澄邁大拉農場的一棟房子里。梁某認為是王某破壞了自己的家庭,同時他也希望拿到王某居住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權證。于是,他找來了吳某等4人,商量一起綁架王某。吳某等人都表示答應幫忙。
2017年5月11日晚上8點左右,梁某得知養父沒有在王某所開的小賣部里,便決定行動。梁某與吳某等人一起開車往王某的小賣部走,梁某還在途中購買了口罩等物品給吳某等人。到達后,吳某被安排留守在車里,梁某攜帶槍狀物品,林某攜帶梁某準備的刀,一起進入小賣部,試圖將王某強拉上車。王某一邊掙扎,一邊大喊,梁某拿起槍型物品朝天開了一槍,王某不再掙扎,任梁某等人將其拉上車。在車上,梁某對王某進行毆打。到達永發鎮附近一個砂場后,梁某再次對王某進行毆打。之后,梁某安排吳某看守王某,他則將林某等人送走。
梁某給養父梁某某打了電話,表示王某在他手里,讓梁某某拿土地使用權證和10萬元現金來交換王某。梁某某答應了。之后,父子倆約定在一座橋上交換。交換的時候,梁某和吳某一起“押”著王某到了約定地方,梁某某將土地使用權證交給梁某后,梁某將王某放了。離開的時候,梁某獨自將槍型物品等藏了起來,至今未被找到。
今年7月18日,吳某在海口一家汽車服務公司被抓獲。
12月7日,吳某涉嫌綁架罪一案在澄邁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澄邁檢察院認為,吳某作為綁架案的從犯,應該以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吳某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均表示沒有異議,表示沒有意見。法庭未對該案進行當庭判決,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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