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2月28日消息(記者李萬內 攝影報道)28日,海南省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在海南生態軟件園建設東盟創新創業園,并發布《關于建設中國(海南)-東盟及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園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有十三項條款,為東盟及臺港澳青年入園申請與審核、手續辦理、企業注冊經營、工作及居留許可、人員居住生活和申請優惠待遇等提供“一站式”服務。
新聞發布會現場。
《實施辦法》主要包括建園目標、服務機構、入園條件、入園程序、東盟及臺港澳創業青年入境、工作及居留手續辦理、辦公和住房優惠及補貼標準、相關扶持政策、生活配套服務、工作機制等方面內容。
東盟創新創業園由海南生態軟件園負責建設,并成立東創園服務管理中心,為東盟及臺港澳青年入園申請與審核、手續辦理、企業注冊經營、工作及居留許可、人員居住生活和申請優惠待遇等提供“一站式”服務,將重點從產業扶持、稅收優惠和獎勵、營商環境優化等領域進行支持。值得一提的是,在入園條件方面,增加“企業創始人、團隊帶頭人原則上不受年齡、學歷和學位限制”這一表述,拓寬“創業人才”的界定范圍。
《實施辦法》明確東盟及臺港澳創業青年工作許可辦理條件,符合國家外國專家局《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高端外國人才(A類)的,可根據聘用合同約定的工作期限,一次性簽發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
《實施方法》還明確,入園創業人員自入園之日起,享受3年內免費辦公,每人每月免辦公費用600元;生活住房補貼具體標準參照《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相關規定,每人每月補貼不低于1500元等辦公和住房優惠。入駐東創園的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分別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標準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職工作滿5年贈予80%產權,滿8年贈予100%產權(參照《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相關評定標準)。
此外,按照《實施辦法》的要求,海南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委統戰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科學技術廳、省外事辦公室及澄邁縣政府等各單位明確職責,分工合作,保證本辦法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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