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電商法》正式實施。朋友圈代購們紛紛化身“靈魂畫手”,以“你懂的”方式在朋友圈文案中規避掉具體的品牌、產品、價格,乃至中文介紹和真實長相。比如,Dior999款口紅變成了“999斤的小迪”,SK-II化妝水成了“神仙喝的水”……
在微信上帶貨,本質是商業交易。根據《電商法》規定,朋友圈里的買賣,經營者也必須披露自身的主體資格、行政許可信息。此外,對于其銷售商品的商品信息也須全面披露。“靈魂畫手”的營銷手段看似高明,實際上還是在打擦邊球。眼下的情況比較微妙:一則,有法可依之后還要有法必依和執法必嚴;二則,各大平臺還未出臺《電商法》的具體監管細則。《電商法》未來的落地與執行亟待細則與配套政策來銜接,法律的規制力不是散裝外語和簡筆畫技能規避的。微商不是原罪,但即便沒有明文法律,也當在公序良俗約束之內。對于消費者來說,或許更希望朋友圈少些套路與傳奇。
(原載于光明網 作者:鄧海建 摘編:孫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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