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下了個人所得稅App 發現“被入職”咋辦?
3招“脫坑”
1讓對方刪除 2向部門投訴 3向警方報案 省稅務局:已關注到相關信息并介入了解
隨著個稅改革調整,諸多海口市民下載了由國家稅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App,海南省稅務局也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該app的具體使用方法。但是近日有市民反映,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雇信息中,發現自己供職于自己完全沒有聽過的企業或單位。
市民很納悶 填個稅App填出問題
現供職于海口某商業銀行的符女士于日前下載了“個人所得稅”App,并通過人臉識別方式對個人信息進行了認證。然而在通過認證后,黃女士卻發現,在該App內的任職受雇信息中,居然有她從未供職過的單位。
“我只在這一列表中提到金融公司和目前就職的銀行海口分行工作過,對于信息中顯示的這家商業銀行的信用卡中心,我從來沒有待過。”記者查看黃女士的任職受雇信息列表發現,顯示出的三家公司都寫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但對于黃女士的職務、任職受雇日期和離職日期都沒有顯示。
同樣,下載該App查詢了自己任職受雇信息的小陳(化姓)表示,他也“被入職”了。而且,“被入職”的這家公司他還有印象。
“我當時在瓊海就是通過這家房產中介公司購買的二手房。為了買房,我給他們留下了我的個人信息。”小陳認為,這家公司存在擅自使用他人信息的嫌疑,很可能侵犯了包括他在內的購房人的權益。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
有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根據我國現行稅法,大部分企業需要繳納稅率為25%的企業所得稅,但其中包括員工工資在內的一部分支出可以被免于征稅。“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因此,莫名出現企業公民的雇用信息中,有可能是該企業確實為該公民繳過稅,更有可能是這家企業通過“隱性員工”虛列工資虛增企業成本,意圖偷稅。法律界人士分析,“任職受雇信息”出現非當前任職受雇單位,有兩種可能。
該單位以納稅人的身份代扣代繳過個稅
第一種是納稅人和該單位有過任職關系或薪酬關系,該單位以納稅人的身份代扣代繳過個稅。比如在同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跳過槽的,跳槽之前的單位也會出現在“任職受雇信息”中。或者,在同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當前任職受雇單位以外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發放報酬的單位也會出現在“任職受雇信息”中。
有啥影響
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只需牢記一點:該單位在當前納稅年度給自己發過涉稅薪水或報酬。如果到下一年,這家單位不再向自己發放,這些信息就會消失。對于納稅人來說,這些信息都不會有什么影響。
不法企業冒用他人信息偷逃企業所得稅
第二種情況,如果納稅人確信與出現在“任職受雇信息”中的單位沒有關系,不排除個人信息被冒用的可能。本次稅改前,自然人納稅人的納稅信息沒有全國聯網。
個別不法企業利用這個漏洞,冒用他人信息,通過虛報工資,偷逃企業所得稅,這是稅務部門和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
有啥影響
這種情況對于納稅人的影響較大。因為這樣會提高納稅人的稅前收入,雖然他并未從那家單位取得工資薪金。而稅前收入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表就會相應上升,個稅支出也就會增加。
此外,新個稅法要求取得兩處以上綜合所得的納稅人進行年度匯算清繳,虛假受雇也會給納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身份信息從哪來?
或為非法途徑購買
律師表示,獲得個人信息的途徑很多,例如身份證外借流出,“也不排除通過非法途徑購買身份信息。一些企業往往會把這些冒用人員的工資做在納稅標準以下,每個月再向有關部門進行‘零申報’即可。”
被盜用咋辦?
稅務部門:信息有誤可申訴
記者了解到,在個人所得稅App中“任職受雇信息”部分中的“詳情”頁面,有一個“申訴”選項。如果在信息列表中出現了一個從未就職過的公司,用戶在“申訴”部分選擇“從未任職”的選項,并在填寫理由后進行申訴。
海南瑞來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建認為,如果市民查找對方公司聯系方式,可要求對方公司刪除自己的相關信息;同時,也可向相關稅務部門投訴。如果確定涉及到個人信息泄露,也可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針對省內居民反映的類似情況,記者也向海南省稅務局進行了反映。省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示,目前省稅務局部門已經關注到相關信息,并介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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