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2月5日消息(特約記者梁崇平 通訊員王聘釗 記者黃暉)2月4日除夕當天及5日凌晨,海口美蘭區繼續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查處一批非法銷售及燃放煙花爆竹人員,并依法進行處罰。
2月4日10時許,民警在海甸街道開展日常巡查時,巡邏到人民東里和碧海大道,當場發現兩名燃放煙花爆竹人員楊某浩、陳某媛。經審查,楊某浩、陳某媛如實承認自己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警方依法對楊某浩、陳某媛各給予行政罰款500元。
2月4日10時30分許,民警在海口市海甸島福安村開展日常巡查時,在福安南村70號當場發現一名非法攜帶煙花爆竹人員陳某英。經審查,陳某英如實承認自己攜帶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警方依法對陳某英給予行政罰款500元。
2月4日20時許,民警在海甸街道開展煙花爆竹清查行動,巡邏到福安上村232號商鋪時,發現有一名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女子李某姑,遂將該人員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審查,李某姑如實承認自己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警方依法對其給予行政處罰200元。
2月4日晚,城管部門在碧海大道藝誠駕照訓練場及時查扣煙花爆竹5大件,并對當事人進行警告及教育。
2月5日0時20分,警方得到線索稱,青年路、中賢一村、山內村有人燃放煙花爆竹,民警立即出警,在白龍街道中賢一村1號和山內村二里110號、青年路八層樓小區分別發現一名燃放鞭炮人員,民警隨即將三人帶回所進行調查。
2月5日凌晨,民警在上坡社區、君堯社區等處開展日常巡查時,發現四名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許某就、王某興、吳某旭、金某。經審查,四人如實承認自己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警方依法各給予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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