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出去……伯母會打死我的……”從7歲到14歲,父親去世、母親改嫁的小明(化名)一直在大伯、伯母的魔掌下備受虐待,連面對前來解救他的祖母和民警都不敢開門。小明不知道的是,門外的祖母為解救他,以七旬高齡的身體奔走多年。
昨日記者獲悉,梅州市平遠縣檢察院近日已對涉嫌虐待罪的小明伯母提起公訴,小明終于重獲親人與社會的關愛。
父身亡母改嫁
“孤兒”落入伯父母魔掌
2008年5月,小明(化名)的父母協議離婚,小明歸父親撫養。同年10月父親不幸在礦山罹難,母親隨后另組家庭再育子女,小明只能隨祖父母生活,在祖父母身上獲取僅有的親情關愛。然而,小明逐漸趨于平靜的生活卻在2011年5月被打破,小明的大伯不顧老人的反對,強行將他從祖父母身邊帶走。但大伯、伯母、堂哥一家三口并未善待幼小的小明,正處于長身體長知識階段的小明經常吃不飽飯、睡不好覺,還總被要求干不少農活,甚至到后來被迫休學。一個年僅7歲的孩子自此開始了暗無天日的生活。
2018年3月,梅州市平遠縣檢察院在開展“關愛留守兒童、維護少年權益”大調研活動摸查時,獲悉小明的受虐線索,得知小明祖母為解救孫子成為老上訪戶,問題一直未能解決。平遠檢方五天內完成初查工作,兩次約見小明祖母,走訪小明就讀的小學詢問知情教師,前往小明居住地所在鎮村向民警和村干部了解情況,并通過電話聯系小明的生母。
根據調查分析,平遠檢察院認為,小明的大伯、伯母存在較大的虐待嫌疑,即刻擬定解救方案,于3月16日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建議公安機關先以行政違法案件立案查處,并適時跟進。
3月28日,市縣兩級未檢干警共同到平遠縣公安局督促指導辦理此案,明確指出小明大伯夫婦的虐待行為涉嫌觸犯刑法,要盡最快速度解救小明脫離該夫婦的控制,同時應多方采集證據,查明該夫婦二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平遠縣委縣政府隨即召集政法黨委、公安、檢察、民政、教育、信訪及相關鎮等十多個部門具體研究解救、安置方案。
3月30日,平遠檢察機關與縣公安局、高山鎮政府等部門多方聯動,驅車實施解救。
怕被報復反鎖房門
長期挨餓營養不良
解救行動比預想的更加困難,小明的伯母對民警的傳喚奮力抵抗。小明把自己反鎖在房間內,聽到伯母的叫喊聲后,更大哭大叫道:“我伯母會打死我的……我不敢出去……”直到伯母被帶離后,小明的情緒才逐漸平靜下來,經過奶奶、未檢干警及在場人員長達半個多小時的耐心疏導,小明終于在忐忑遲疑中把門打開,因長期挨餓營養不良,小明明顯要比同齡人矮上一截。
隨后,小明被帶至醫院暫時安置,接受檢查治療。解救行動順利完成后,平遠檢察院第一時間前往醫院慰問小明,了解祖孫二人的困難和要求,并承諾保證祖孫二人人身安全,同時繼續跟進解決小明返校讀書等問題。
專家開展心理干預
司法救助助其重返校園
此后,平遠檢察院未檢干警多次到小明家中或電話進行回訪,了解其生活情況和心理狀況,并專門聘請心理專家、社工團隊長期為小明進行心理測評、干預。平遠檢方還與相關部門協調聯系,積極協助辦理小明重返校園事宜。去年9月3日,小明重回校園。
考慮到小明生活及學習開支較大,祖孫二人又無生活來源,平原檢察院經初步審查,認為其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對此,梅州市檢察院決定由兩級院啟動聯合司法救助程序,于2018年11月發放司法救助金6萬元。
2018年8月,小明的伯母涉嫌虐待罪被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平原縣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本案被害人小明是未成年人,沒有向人民法院告訴的能力,也沒有近親屬代為告訴,依法應當按照公訴案件處理,并向平遠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處于法院的審理階段。(方晴 通訊員王磊、謝祥群)
?
?
相關鏈接:
廣東查處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20人被追刑責 107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