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代運營式”水育館如何成被告
加盟商在家有兒女總公司跑路后 消費者、員工等均找其維權 相關訴訟因未查明實際經營者未當庭宣判
無需專業知識,不必擔心租房,不用費心經營,一切均由公司統一代運營管理,加盟商只要投資就能在家安心收錢……真的有這么好的事嗎?加盟商任筱、袁達等6人就是本著這種心理,與北京家有兒女水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家有兒女公司)簽訂了合作經營合同與代運營合同,在北京各地開設了多家嬰幼兒水育館。可還沒等回本,公司就卷錢跑路了,任筱、袁達等人也因此背負起了巨額的債務,甚至還被多名孩子家長告上了法庭。
織網
投資“代運營式”水育館
最多一個季度分紅7萬元
40多歲的任筱是兩家“家有兒女水育館”的加盟商,同樣也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她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在加盟之前,她也是家有兒女公司的一家分店的會員,“當時我和朋友的孩子都參加了他們的一個早教課,加盟水育館的事就是從孩子的早教老師嘴里聽說的。不僅是我,大部分加盟商起初都是家有兒女的會員。”
“當時正流行嬰幼兒水育。”任筱回憶稱,在一次課外閑聊中,家有兒女公司的員工向她介紹,整個嬰幼兒水育前景大好,公司也正有開拓領域市場的意愿,到處在招商。加盟商除了店鋪租賃、設備等前期投入買單外,不用參與任何經營方面的事,一切都有公司提供專業的人進行經營和管理,而且以后按季度分紅,每個季度就能獲取利潤的35%,還保證如果收入不好,每年還會有15萬的保底費。因為建店后的所有運營費都要由公司擔負,所以每個季度都要多拿出20%的季度儲備金給公司,在下個季度才會返還。
任筱告訴記者,除了兩個孩子,家里還有老人,她沒太多心思可以放在工作上,當時認為如果投資后什么都不用管,而且每個月還有錢拿,對自己來說是件好事。“再加上我家老二從5個月大時就在那兒上早教課了,我很信任他們,于是就加入了。”
任筱和朋友湊夠了70萬,合伙投資了北京第一家以加盟商代運營形式存在的“家有兒女水育館”,她還按照公司的要求,以自己的名字獨立注冊了一個營業執照。“雖然營業執照是另外一個名字,但是店頭、設備、財務、包括老師都是家有兒女的。”因為不能參與經營,任筱每天都在加盟系統上查看自己的流水,稱最多一次分紅,一個季度給了7萬多。見掙了錢,她的膽子也大了起來,在2016年背著家人賣掉了位于馬家堡的一套房子,用其中的68萬投資了這家涉案的水育館。
陷阱
借故停止分紅并擴大招商
事發后加盟者成了責任人
2017年1月,“公司把上一年20%季度儲備金發了,然后以整改、融資為由,停止了分紅。”任筱說,但公司招商始終沒停止過,因此當時根本沒覺得公司遇到了財務危機。到了2018年三四月份,家有兒女開始以各種形式進行招商,原先的加盟商“禁令”逐漸形同虛設,放寬了很多之前的合作方式,公司開始允許個別加盟商參與經營、收銀,公司只提供水育員老師,后來公司甚至向一些加盟商許諾,先給錢后協商模式。“不過這些都是在閉店以后和其他加盟商聊天時候聽說的。”
任筱說,閉店之后很多員工還向她討要工資,她才知道原來家有兒女公司一直用她的賬戶為員工發放工資。據她回憶,那張發工資的卡是家有兒女公司在2017年底要求自己辦的,稱是為了避稅。而在員工工資停發后不久,家有兒女公司給任筱打來了一個電話,大致意思是“因為財務問題,家有兒女所有店面都要關停,加盟商不愿意關店也可以自己選擇接手經營。”任筱也是等到會員上門找上自己維權時,才知道自己被別人認定成了涉案家有兒女門店的實際經營人。
任筱在家有兒女不繳房租之后也聯系不上家有兒女的人,她決定自己撐一撐,于是墊付了員工的工資和每個月6萬塊錢的運營費,但最后實在支持不下去,為了及時止損,在去年10月28日選擇閉店,只接手了王府井一家水育館。
現在王府井這家水育館里,300多名會員大部分都是以前家有兒女的會員。任筱表示,關于涉案那家店,是因為她此前關于加盟知識太淡薄了,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如今和家有兒女的合同丟了,她還是水育館的法定代表人,該怎么賠償會員都是她應該做的,她之后可能會選擇起訴家有兒女公司,為自己維權。
難友
稱被“營造”成實際經營人
15萬保底費僅拿到4萬多
除了任筱這兩家店之外,北京還有多家家有兒女嬰幼兒水育體驗店在短時間內陸續閉店,除了導致多位孩子家長的錢退不回來,也讓多名加盟商“哭訴”是和任筱一樣被“營造”成了實際經營人,草橋分店的加盟商袁達便是其中之一,即使未獨立注冊營業執照,還是因為一條停業公告,被家有兒女公司點名為“實際經營人”。
據袁達介紹,在2016年6月,他投資了100多萬,和家有兒女簽訂了一份合作經營協議和一份代運營協議,全權委托其代運營“家有兒女草橋店”。
袁達說,包括營業執照的注冊,他都交給公司一名姓李的經理代辦,但和任筱他們不同,沒有以他的名字獨立注冊營業執照,而是注冊了一家分店的負責人,之后除了按要求將一張建行卡給他們進行“避稅轉賬”外,公司沒再進行干預。第一年,因為公司營業額不好,他只拿到了15萬保底費,后來公司又告訴他草橋店經營遇到了難處,以需要錢進行下一季度的店鋪建設為由,要將這15萬要回去,保證之后會再返還,“我有點疑惑,只給了10.8萬元。”
“我們店營業額好像一直不是特別好。”袁達曾經在系統里看過營業額,印象里銷量最多的一次就是2017年雙十一促銷,營業額將近10多萬,但此后他再也沒有關注店內的狀況。直到有一天接到了商場的電話,對方稱由于店鋪拖欠租金,找不到與商場簽合同的家有兒女公司老總謝興,只能由袁達做一個閉店證明。讓袁達沒想到的是,做了證明之后,緊接著他就收到了家有兒女公司的公告,稱“該店的主體權、財產權和運營權都歸屬于投資人袁達,且該店所有會員收入均歸袁達所有,通過多次溝通,是因為袁達單方面閉店。”然后還留下了袁達的聯系方式,接著各類維權也就接踵而至。
相比任筱和袁達兩個名副其實的開店加盟商,還有幾個人剛交了定金店還沒開,就發現東家公司已經跑路了。去年剛剛拿到天津戶口的趙盼在天津買了房。本打算二次創業,他也看中了水育館這個行業,于是在多方參考下,聯系到了家有兒女公司,在2018年5月30日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加盟意向書”,約定由家有兒女公司負責招聘和提供器材,并替趙盼去約談天津保利門店的租金,經營方面由趙盼全權處理。之后趙盼還叫上了朋友準備一起在天津開店,誰知剛交付了2萬元定金,一個月之后,就和家有兒女公司失去了聯系。
家長
閉店前還在大量招會員
課時費都打給了“謝興”
寶媽仇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當時嬰幼兒游泳曾風靡北京,很多人都認為游泳有助于嬰幼兒腦部和肢體發育,她也是基于這個考慮,在2016年預付了6000多元,辦了一張50多節課的卡,“辦卡時錢都匯到家有兒女原法定代表人謝興的賬戶上,合同開頭是家有兒女的標識,但公章卻是任筱名下公司的。”仇女士說,她最后一次帶著孩子去正巧是閉店的那一天。不過,在此之前,店鋪還在招收會員,誰也沒想到突然會關門。
仇女士稱,當時沒覺得合同署名有太大問題,認為在家有兒女店內簽訂,就應該沒問題,沒想到如今卻成了大問題。經過了幾次維權,任筱終于出面了,她提出了一套解決方案是協調其他家有兒女店,將水育課程兌換成健腦課程,但是很多家長不同意,于是就將她告上了法庭。
另一位寶媽金女士也表示,去年元旦時,她在草橋店為女兒辦過一張卡,當時她的孩子還小,對游泳很抗拒,“有些店家對于試游這件事很斤斤計較,即使沒下水也要收半價的錢,而這家店長看我們家孩子有些哭鬧,試游就沒收錢。”自己就花了3780元左右辦了一張33次的游泳卡,想等著天氣暖和了就帶孩子去游泳,結果到了7月份,她突然接到一個商城的短信稱投資人由于個人原因單方面解除和家有兒女總公司的合同,選擇閉店。而當時自己還有28次課沒使用。后來經過了多次協商無果,金女士等消費者選擇了報案。
這家家有兒女水育館的投資人正是袁達,“我們知道袁達根本沒有參與經營,而且我們辦卡時掃碼支付的錢,都是直接給了一個叫謝興的個人賬戶。”金女士稱,同樣是在閉店前,草橋店也在大量招收會員,另一名邱女士也表示就在2018年6月份,她剛剛為孩子預付了一萬多元,同樣也是支付給了謝興。
店員
搞“大促”是總公司決策
投資人并未參與到經營中
家有兒女公司的一位水育老師告訴北青報記者,她是去年初在涉案水育館入職的,她證實,分店里所有的促銷活動都是由總公司決策的,在閉店前兩個月,公司借世界杯由頭,一直在做促銷,鼓勵寶爸寶媽消耗卡內的課時,雖然力度比平時大,但是反響并不是太好。而對于促銷工作,一直是店長和店促在做,她們每個月都會定目標,完成了會給提成。不過,去年6月份后,她們就沒再發工資,“當時店長找了公司幾次,也沒有解決,在之后我們干脆找任筱去了,因為公司一直在用她的卡給我們發工資”。
曾經在家有兒女水育館某分店做店長的孫女士表示,自從2016年建店到關閉,她一直在店內擔任店長,每個促銷活動,力度都是由家有兒女公司直接制定的。
據她了解,她們店投資人也確實沒有參與到經營中去。據她回憶,在家有兒女公司工作這兩年中,公司的管理制度,經營模式一直在變化,結果到了2018年,整體情況都不太好了,還經常拖欠工資。“就在公司跑路的前兩個月,還要求我們店里做大力的促銷活動。”孫女士告訴記者,店長的績效和營業額直接掛鉤,雖然平時也有營業額的要求,但是那兩個月突然提高了,到現在,家有兒女公司仍拖欠員工們2018年6月和7月的工資。
庭審
消費者、加盟商與總公司
三方形成兩波訴訟都喊冤
由于家有兒女公司負責人跑路,64名消費者最終選擇了走法律途徑維權。他們把任筱告上了法庭,并追加為其提供經營場所的商城為被告,要求退還預付款并賠償。
3月14日,這是任筱第四次因為水育館的事坐在法庭里。房山法院開庭合并審理了涉及11名消費者的案件,這些消費者預付費用在5000到1萬元不等,庭審中坐在原被告席都在訴苦喊冤。
原告代理律師認為,水育館在未通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擅自閉店,任筱作為水育館的法定代表人,應該賠償消費者損失,并與水育館承擔連帶責任;而商城作為租賃方,在早已知涉案店面拖欠租金的情況下未提前通知消費者或及時制止其經營,未盡到審查義務,故商城也應擔負賠償責任。最后,這起訴訟因未查明實際經營者而未當庭宣布落判。
3月15日上午,袁達等人在豐臺法院起訴家有兒女公司和謝興,要求其解除代運營合同,歸還加盟費并賠償經營損失的庭審中,謝興個人的代理律師表示,不同意賠償袁達等人的保底,他認為保底合同本身無效,且加盟商自己也存在過錯。
北青報記者隨后嘗試聯系了家有兒女公司現在的負責人,均未接通或停機。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截至目前,家有兒女公司已經有11次股權變更記錄,于2018年6月13日,法定代表人由謝興變更為了劉某,同日,家有兒女公司原先的5位自然人股東同時退出,劉某成為新增自然人股東。
此外,在裁判文書網站記者發現,在2019年1月17日,一份豐臺法院的執行裁定書,北京家有兒女水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合同糾紛被強制執行,但并無可執行財產。但記者仍在全球加盟網等加盟網站上看到家有兒女公司投放的招商廣告,隨后撥通了加盟電話,接線員表示目前仍處于和家有兒女公司的品牌招商加盟合作階段。(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文/本報記者 王浩雄
統籌/張子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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