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4月14日消息(記者黃暉)近日,海口龍華區食安委發布通知,通知指出,加強校園周邊流動攤販食品安全監管,城鎮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及公共廁所25米范圍內不得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
通知明確,根據《海南省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城鎮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及公共廁所25米范圍內不得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域。龍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要突出學生放學前后這一重點時段(10時30分-12時30分、16時30分-18時30分),以學校周邊200米范圍這一重點區域,加大對流動食品攤販的查處取締力度,形成長效日常監管執法機制,避免時緊時松、運動式執法模式。
此外,區教育局要加大宣教力度,創新宣教手段,加強對學生和家長食品安全意識的宣傳教育。區食藥監局要加強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店、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對消費者反映問題較多和消費量大的食品,要重點抽樣檢測,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樣檢測結果。
?
?
?
相關鏈接:
海南通報4批次不合格食品 攤販售賣海產品檢出氯霉素?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