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藥店門口的“香煙”字樣著實醒目。張熙宇 攝
近日,有市民向本報反映海口部分藥店存在“既賣藥品又賣香煙”的現象,引發市民關注。對此,記者對我市部分藥店展開走訪調查。
“藥店本身是賣治病救人的藥品,現又賣有害健康的香煙。”市民劉先生說,每次路過小區門口的藥店時都會醒目看到藥店門口掛著“香煙”二字,心理上確實有些矛盾。連日來,記者隨機走訪了海甸五西路、龍華路、金盤路等多條街道的臨街鋪面發現,部分藥店在售賣藥品的同時,的確在售賣香煙及其它生活日用品,有的藥店甚至把香煙等廣告字樣明顯標注在店面招牌的明顯位置“。近年來不少民營藥房都開始干起了副業,什么大米、油、洗漱用品也都有了,現在居然連香煙也賣,真是挺‘幽默’的。”市民何女士對此表示詫異。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詢問了一家位于海甸島售賣香煙的某藥品連鎖超市負責人,對方表示藥店所售賣的香煙是合法合規的“。我們店里有海口市煙草專賣局批準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藥店負責人邊指著掛在墻上的許可證邊向記者解釋道,之所以售賣香煙,是因為周邊有不少居民有購買香煙的需求,店家只是為居民們提供個方便。
針對此事,記者咨詢了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藥店不能經營別類產品,且煙草許可證是市煙草專賣局發的,既然藥店能取得經營許可證,那么從程序上來說是沒有問題的。但市民反映的“藥品與香煙”的矛盾點,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情感上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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