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維良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講話中強調,要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鞏固“三去一降一補”成果,堅持結構性去杠桿,抓緊落實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各項決策部署,妥善化解存量風險,有效控制增量風險,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5月22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確定了深入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的措施,支持企業紓困化險、增強發展后勁。
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是推動企業去杠桿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防范化解企業債務風險促進企業發展的有力手段,在減少企業負債降低財務成本的同時,有利于增強企業資本實力,推動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實現防風險與穩增長、促改革的有機結合。本輪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不同于以往的政策性債轉股,轉股對象企業、轉股債權、轉股價格和條件、資金籌集、股權管理和退出等都是由市場主體自主協商確定的,政府不拉名單不搞拉郎配,政府的作用是為市場主體創造適宜的政策環境。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落實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的各項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截至2019年4月末,債轉股簽約金額已經達到2.3萬億元,投放落地9095億元。已有106家企業、367個項目實施債轉股。實施債轉股的行業和區域覆蓋面不斷擴大,涉及鋼鐵、有色、煤炭、電力、交通運輸等26個行業。
隨著各項工作的逐步深入,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工作在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企業杠桿率持續下降。宏觀層面上,按照人民銀行數據,截至2018年末,我國總體杠桿率為249.4%,比2017年末降低1.5個百分點。根據國際清算銀行最新數據,去年三季度末我國企業部門杠桿率為152.9%,同比降低5.7個百分點。微觀層面上,2018年末,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64.7%,較2017年末下降1個百分點。
二是增強了優質企業資本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目前針對優質企業的債轉股占到落地規模的一半以上,充實了轉股企業的資本,提高了信用等級,釋放了投資潛力,有力促進了穩增長。
三是推動了出險企業債務的穩妥有序處置。通過以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為核心的綜合措施,穩妥處置了一批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的債務風險,推動有效化解債務“灰犀牛”風險。
四是深化了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債轉股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緊密結合,通過引進民營資本、實施機構向轉股企業派駐董事監事高管等方式,優化了企業治理結構。
五是有力支持了民營經濟發展。針對部分民營企業融資難、債務高企等問題,通過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使一些民營企業實現脫困發展。六是促進了直接融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豐富了直接融資的形式,拓寬了社會資金轉化為股本投資的渠道,推動股債融資結構更加合理化。
經過多方面探索努力,債轉股工作已經形成了市場化法治化的推進機制,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剛剛召開的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的具體要求,下一步工作的重點是破解難題、打通堵點,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增量、擴面、提質,在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中發揮更大作用。
一是進一步完善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合理定價機制。要在有效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的前提下,完善國有企業、實施機構盡職免責辦法,進一步提高國有企業資產轉讓定價市場化水平。
二是充分發揮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的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主力軍作用。推動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建立符合股權投資特點的績效評價和薪酬管理體系。妥善解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機構持有債轉股股權風險權重較高、占用資本較多問題。
三是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強化依法平等保護社會資本權益。支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發起設立資管產品,支持保險資金等長期限資金投資。探索公募資管產品依法合規參與債轉股。
四是積極推動優質企業和民營企業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鼓勵對高杠桿優質企業、企業集團內部優質子公司實施債轉股。支持實施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選擇更多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開展債轉股。
五是推動轉股企業完善更加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治理結構。推動實施機構做企業的積極股東,依法派駐董事、監事、高管,實質性參與企業管理,促進企業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
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
市場化債轉股在轉股企業的選擇上有沒有什么要求和標準?從目前債轉股項目看國有企業相對較多,下一步會不會增加民營企業的比重?能否舉例說明一些已落地債轉股項目的典型案例?
連維良:
關于債轉股企業選擇上有什么具體要求,我們有必要特別強調一下,這次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在名稱當中突出了是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也就是說轉股企業的選擇由市場來決定,只要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協商,有利于降低企業債務風險,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各類企業都可以依法依規依政策來開展債轉股。
從政策引導層面,我們明確了“四個禁止”、“三個鼓勵”。“四個禁止”就是禁止僵尸企業債轉股,禁止惡意逃廢債的企業債轉股,禁止債權債務關系不清晰的企業債轉股,禁止有可能助長過剩產能擴張的企業債轉股。“三個鼓勵”是鼓勵高負債的優質企業債轉股,鼓勵遇到暫時困難的潛力企業債轉股,鼓勵企業資源有優化利用價值的困境企業債轉股。這“四個禁止”明確了什么不能做,“三個鼓勵”明確了什么可以做。
在“三個鼓勵”當中,一是鼓勵高負債的優質企業債轉股,這類企業目前的生產經營是正常的,但是由于高負債降低了企業抗風險的能力,也制約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通過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可以增強企業的資本實力和抗風險能力,增強企業的綜合競爭力。這類企業債轉股對貸款方和投資者也都有積極意義,因為是優質企業,所以往往企業在成長過程中帶來的股權收益多數會高于債權收益。二是鼓勵對遇到暫時困難的潛力企業債轉股。這類企業受行業周期性波動等多種因素影響,遇到了暫時困難,但是企業的發展前景良好。通過債轉股減輕企業債務負擔,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改善企業治理結構,通過科技創新推動產品升級換代,可以使企業很快扭虧為盈。三是鼓勵對企業資源具有優化利用價值的困境企業進行債轉股,這類企業實際上已經處于債務危機之中,需要通過破產重整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這樣一些綜合手段來化解債務,盤活有效資產,使企業職工得到妥善安置,使企業的資產得到合理利用,使企業止血、再生。
下一步是不是會增加民營企業的比重,答案是肯定的。民營企業參與債轉股有兩個層面:一方面,民營企業本身債轉股。另外一方面,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債轉股。民營企業本身債轉股,現在已經有24個企業債轉股項目落地,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債轉股也有許多成功的案例,比如沙鋼、德龍鋼鐵,他們分別控股了重整之后的東北特鋼和渤海鋼鐵。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債轉股,也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債轉股。
債轉股的典型案例,剛才已經介紹到,現在整個債轉股簽約2.3萬億,落地9095億,接近1萬億,這中間涉及106個企業,367個項目,從目前的情況看,可以說都是比較成功的。比如,國家電力投資集團、中國船舶、中國重工、寶武鋼鐵,這些是較高負債優質企業債轉股的典型案例,這些企業通過實施債轉股,企業資產負債率明顯下降,有效減輕了企業財務負擔,增強了企業資本實力和競爭力。再比如,像東北特鋼、重慶鋼鐵,通過債轉股引入戰略投資者實施重組,發展混合所有制,使企業長期虧損狀況得到扭轉,可以說實現了脫胎換骨式的重生和發展。還比如,中鼎國際、重慶復合,這些是遇到暫時困難潛力企業債轉股的典型,這兩家公司分別在礦山建筑、玻纖行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和發展潛力,但多方面原因遇到暫時困難,通過債轉股幫助企業快速走出了困境。還比如,您關心的民營企業方面,遠興能源、南京鋼鐵等,這些民營企業通過債轉股減輕了企業短期的償債壓力,完善了治理結構,使企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
應該說,現在已經實施落地的這些企業,成效是非常明顯的。
經濟日報記者:
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債轉股方面,我想問一下現在社會力量參與債轉股有哪幾種主要途徑?參與過程中有什么方式保障社會資本的權益?
連維良:
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意義非常重大,只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債轉股才能真正稱得上是市場化法治化的債轉股。社會力量參與,有利于多渠道的籌集資金,特別是籌集股權投資,有利于改善企業的治理結構,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所以,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優化股權結構,依法平等保護社會資本的權益”。
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我們特別強調“兩個多元”,就是主體多元和方式多元。主體多元就是民資、外資等各種所有制性質的投資者都可以依法平等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方式多元就是有多種方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既包括戰略投資方式,也包括機構投資方式,還有財務投資方式。簡單說,就是社會力量可以選擇直接投資債轉股企業,也可以選擇投資債轉股的實施機構,還可以選擇購買債轉股的融資產品。選擇直接投資債轉股企業,既可以參股也可以控股。選擇投資實施機構,既可以是內資也可以是外資。選擇購買債轉股的融資產品,可以是債券、基金,也可以是資管產品。主體多元和方式多元在一定意義上為投資者創造了更多的選擇和機會。
怎么保障社會資本合法權益,這也是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的要求,無論什么社會資本參與,無論選擇什么樣的投資方式,政府都將依法依規保障社會資本的權益。具體說就是“三個平等”:一是平等參與。除了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以外,債轉股企業和項目對各種社會資本平等開放,各類社會資本可以平等參與競爭。二是平等行使股東權利。社會資本無論是控股或者是參股債轉股企業,都可以依法依股行權,平等分享企業發展紅利。三是平等保護產權。社會資本與國有資本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同樣受到法律保護,同樣不可侵犯。
新華社中國經濟信息社記者:
在債轉股的實施過程中有一個突出的難題,就是定價難問題。請問下一步是否會有一些措施來促進轉股定價的公平性,消除債轉股雙方的顧慮?此外,我們一直強調要遵循市場化的原則,在解決定價難這個問題過程中,如何保證遵循市場化原則?
連維良:
債轉股當中的定價問題確實是各方關注的一個焦點或者難點問題,我們強調這一輪債轉股是市場化法治化的債轉股,其實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債轉股對象的選擇是市場化的,債轉股的定價是市場化的。現在債轉股定價難,主要是存在一些體制機制和程序上的制約,所以按照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的要求,重點要從建機制、拓平臺、簡程序、明責任多個方面來解決轉股定價市場化的問題。
一是建機制。就是建立市場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機制。上市企業轉股價格可以參考股票二級市場的價格,非上市企業轉股價格可以參考競爭性報價或其他公允價格。就是說債轉股的定價是按照市場定價的原則和市場定價的機制來形成。
二是拓平臺。市場形成價格需要有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載體,拓平臺就是要通過相應的資產交易平臺來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推動各類產權交易場所為債轉股提供交易定價服務,更好地形成競爭性的市場。
三是簡程序。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程序,在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的前提下,嚴格落實國有資產交易的分級審批制度,落實企業決策的自主權,能不審批的、能由企業自主決定的就由企業自主決定,確需審批的,要簡化程序,縮短時間。
四是明責任。這一條非常關鍵,就是明確相關方的責任邊界,重點是落實盡職免責的要求。交易價格的確定,只要依法合規,按程序,盡到法定責任,對決策前已經客觀形成的損失或者是因市場因素可能形成的損失,要落實相應的免責條款。通過這樣一些機制來實現快速決策、及時交易。
轉股定價,因為涉及到雙方利益的博弈,確實也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市場化定價就需要在完善市場機制的過程中去解決。下一步,相關部門將進一步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完善操作政策,暢通堵點,使市場化定價機制能夠真正實現。當然,這個問題的解決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現在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的推進落實有一個跨部門的聯席會議,對于出現的問題,部門之間及時協商、及時推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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