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化網絡營商環境,離不開對惡意舉報非法牟利行為的嚴厲打擊。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明確對惡意舉報非法牟利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意見》的出臺表明,國家對于惡意投訴非法牟利行為終于亮劍,諸如利用廣告法“極限詞”、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借維權之名行敲詐勒索之實的行為,將面臨依法制裁。
極限詞成生意
對商家惡意投訴和威脅
淘寶賣家小朱就曾深受惡意投訴敲詐勒索之害。
近日,她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因為自己所售賣的產品標簽上存在描述上的瑕疵,就被一位來自上海的職業索償者給盯上了。對方提出要向工商部門投訴舉報,小朱將為此承擔巨額處罰。
“我不想把事情鬧大了,也不懂得是否違法要由相關部門來判斷,就選擇了‘私了’。”小朱本著息事寧人的心態,開始了向這名索償者長達兩年時間的“進貢”。
“說起來,每個月600元也不算多,但他們還時常通過電話不斷騷擾我和家人,一段時間以來讓我感到非常崩潰。”回想起當初的情況,小朱依然心有余悸。好在這樣的情況如今已經終結。在阿里的支持下,惡意索償者被警方徹底打掉。
90后小伙陳某則是惡意索償者的代表。他將極限詞做成了一門“生意”,卻也將自己送進了大牢,成為全國首例利用極限詞敲詐勒索被判刑案件中的主角。
近日,這一案件在福建省龍巖市宣判。陳某一審獲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成為用極限詞訛網店入刑第一人。陳某未提起上訴。
極限詞是一種表極限的詞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陳某從中竟然嗅到了“商機”,他的賺錢套路是這樣的:利用網上搜索來的所謂“極限詞庫”,其后在各大網購平臺上不斷“物色”合適的商家,一旦匹配到商家頁面上的“純天然”“最”等商品描述,就以商品虛假宣傳、存在違反廣告法有關極限詞規定為由,對商家進行投訴。
如果陳某也就止步于此,對其顯然無可指摘,但陳某接下來的行為就踩紅線了。他偽造了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的材料,并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暗示商家“價格可談”。
據了解,不少商家遇上這種情況,既怕投訴影響商品的銷售及店鋪的信譽率,又怕被投訴到監管部門會引來“巨額罰款”,最終討價還價,被迫向陳某轉賬10元至1000元不等的錢款。陳某從2018年3月至8月,共敲詐勒索上百名商家,非法獲得3.6萬元。
“惡意索賠人并非真正維權,而是打著維權的旗號,大規模對商家進行惡意投訴和威脅。商家是否違反廣告法,應當由工商部門來認定。”浙江大學法學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艷東認為,這起案件開啟了對專門利用極限詞惡意投訴的行為定敲詐勒索罪的先河,重創了惡意投訴人的囂張氣焰。
用足政策套餐
少數團伙揮霍公共資源
陳某的行為并非個例。2018年10月,在阿里安全的技術協助下,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打掉一個專門在網上進行敲詐勒索的“極限詞流氓”團伙,該團伙一年內惡意投訴9000次。
有市場監管部門透露,“極限詞”已成職業投訴人“找茬利器”。2018年,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區分局收到的10萬件投訴舉報中,有1萬件高度疑似職業投訴舉報,其中僅7件是產品本身問題,90%以上都是針對極限詞發起的投訴索賠。
當然,利用極限詞惡意投訴,只是職業索償人惡意投訴敲詐行為中的一種。
近年來,職業索償人通過尋找宣傳瑕疵、甚至編造問題,以維權為名、舉著社會正義的大旗,行敲詐勒索之實,造成行政資源空轉、復議訴訟成倍增加的惡果,導致營商環境惡化、商家不堪其擾。
據某平臺所在地主管部門統計,數百個惡意投訴敲詐團伙僅在2017年就制造了超過10萬個投訴舉報,炮制了成千上萬個行政復議與訴訟。惡意敲詐投訴團伙用足投訴舉報、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紀檢監察、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等“政策套餐”,公共資源被少數團伙恣意揮霍。
業內人士認為,職業索償人的惡意投訴舉報,沒有凈化網絡空間,反而浪費了大量的行政資源。如果再不考慮對惡意投訴舉報行為進行必要的限制,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都會受到沖擊——辛勤勞作的經營者要遭受不必要的損失,敲詐勒索的人反而得到市場。
這一問題已經引起相關部門重視。例如,目前已有監管部門推出針對極限詞使用問題處罰的規定。今年3月18日,上海推出全國首份《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規定在廣告中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但廣告是在廣告主自有經營場所或者互聯網自媒體發布,且屬于首次被發現的,屬輕微違規行為,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多地擬予規范
嚴打敲詐勒索犯罪行為
對于惡意投訴敲詐勒索、破壞網絡營商環境的行為,嚴厲打擊也逐漸成為一種趨勢。
例如,去年3月,深圳市場稽查局與市公安局羅湖分局聯合執法,一舉搗毀以李某等6人為主的“職業索償人”黑惡團伙。該團伙主要集中在產品標識、說明等微小瑕疵方面,對商家進行敲詐勒索。目前,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去年7月,在阿里安全的技術協助下,浙江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打掉了一個專門在網上利用極限詞惡意投訴對商家進行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犯罪嫌疑人吳某等3人利用商家怕麻煩的心理,在網購商品頁面上找茬、利用PS偽造的工商投訴材料威脅商家涉嫌“違法”、以撤訴為條件向商家索要錢財。這一團伙去年累計投訴9000余次、涉及商家近9000家,已經查明的涉案金額超過6萬元。
警方之外,市場監管部門也紛紛行動。4月2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起草了《關于有效應對職業投訴舉報行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這一文件開宗明義地指出,近年來,“以打假、維權、反欺詐為名、行牟利之實”的職業投訴舉報呈現團伙化、專業化、規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趨勢,不僅嚴重困擾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影響營商環境,且濫用投訴舉報、信息公開、復議訴訟、監察投訴、信訪等權利,大量擠占有限的行政資源和司法資源。在食品、廣告等領域甚至出現“造假”式的索賠和舉報行為,已涉嫌構成違法犯罪。
同時明確,職業投訴舉報認定可從7個方面綜合考慮:(一)購買商品是否明顯超出合理消費數量;(二)是否屬于“知假買假”、“即買即退”;(三)是否一次發起多項投訴舉報;(四)是否明確索取舉報獎勵或高額賠償金;(五)是否借用其他人名義進行投訴舉報;(六)行為人投訴舉報的數量、相關行政復議和訴訟的數量;(七)其他可合理認為以牟利為目的的因素。
去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也起草了相關工作方案征求意見,要求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單位從立法、執法、司法等各方面對職業索賠行為進行遏制。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意見》的發布,各地將會陸續出臺嚴打惡意舉報非法牟利的行為的具體規定。
針對惡意投訴現象,各網購平臺也不斷采取有關防范措施。以阿里巴巴為例,平臺開展了全網規則普法、商品一鍵自檢、圖文違規攔截、培訓考試系統四大舉措,幫助商家規避風險。
今年5月20日,阿里巴巴發出倡議,將每年的5月20日設立為“營商環境日”,推動全社會形成共治,打造公平有序、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數字經濟營商環境。
與這份倡議一起發出的還有首份《數字經濟營商環境報告》。《報告》顯示,阿里堅持打造低門檻、普惠的創業平臺,上線首個為治理而生的信用體系“淘信用”,讓超77萬誠信賣家享受到了經營零打擾保障服務;對淘寶規則“大瘦身”,總字數下降70%,降低商家理解成本;開發工具變“處罰”為“賦能”,商品違規發布現象下降68%,幫助商家提升合規經營能力。
“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要區分犯錯者和作惡者,無心犯錯的人,我們希望能夠幫他少踩坑,提供賦能工具,為商家打造經營安全感;對壞人,我們堅決打擊,對惡意行為,我們堅決說‘不’!”阿里巴巴集團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說。(記者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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