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多個小區“一位一車”管理模式遭吐槽 家有兩輛車,一個車位我換著停 物業:不行 一位綁一號,業主開其他車回家 物業:不認
花錢買的車位 憑啥不能做主
國瑞城小區門前路段,車停馬路邊被貼罰單
國瑞城小區停車位緊張,車主將車停路邊
隨著汽車普及,海口很多市民都買了私家車代步,有的家庭甚至購買兩輛私家車。但是新的問題來了,小區停車位緊張,家里第二輛車停在哪里,成了車主們新的困擾。連日來,南國都市報記者走訪海口多個小區發現,多數小區實行“一位一車”管理模式,即一個車位只能固定停放一輛車,如果換一輛車,在沒有繳納包月停車費的情況下,有空位就得繳納臨時停車費,沒有車位的話車主只能將車停放在小區附近路邊。不少業主吐槽“一位一車”管理模式不便民。
南國都市報記者 文盛 文/圖
業主吐槽
一個位固定停一輛
買了新車要辦包月
日前,海口市民符先生向記者反映,前些年他入住海口國興片區的國瑞城小區,購房時附贈了一個停車位。當時他家只有一輛車,所以在物業管理處只登記了一個車牌號。后來,女兒也買了一輛車,想進入小區停放,卻遭到保安拒絕。“物業的理由是我們家的車位只能停放登記車牌的車輛,未登記的車輛不能進入小區。”符先生說,無奈之下,他只能給女兒的車辦了包月停車。即便如此,由于小區車位日益緊張,沒有固定車位的包月車輛有時只能停在路邊,有時還會被貼罰單。
“車位的產權是我的,想停哪輛車是我的權利。物業應該提高系統的智能化水平,而不是采取這種方式管理。”符先生說,他和物業工作人員曾就該問題進行交涉。物業工作人員稱,想讓另一輛未進行登記的車進入停車場自家車位停放,業主可以提前打電話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更改常用的車牌號,但一個月內不能多次更改。
南國都市報記者走訪過程中發現,多數小區普遍實行“一位一車”的管理模式,但也有部分小區管理比較靈活。在興丹路書香門第小區停車場,業主王先生通過藍牙設備配對停車閘開閘進入場停車。“我家里有兩輛車,有了這個藍牙設備就很方便。”王先生說,無論業主開哪輛車進入小區,只要攜帶該藍牙設備就能順利入場。“這樣既給業主方便,物業管理也省去登記的麻煩,這是雙贏管理模式。”
記者走訪
小區里車位緊張
馬路邊成“停車場”
記者了解到,目前海口市絕大部分小區的地下停車位基本上都按照“一位一車”模式進行管理。有物業管理人員坦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系統水平限制,這是開發商前期投入的設施設備決定的。有些小區為避免糾紛,在前期物業服務協議里,都會明確提到“一位一車”。
“海口很多小區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大家都沒有反映這個情況,像是默許了‘一位一車’的管理模式。”海口海甸島一小區物業公司孫經理說,為了便于管理,他們會給每位購買車位的業主綁定一個車牌號,只能駕駛綁定車牌號的車輛進入小區。
但市民符先生認為,作為小區的管家,物業應更人性化管理。“我們買了車位,這就是私有財產,每月交了管理費,物業就是服務方。我把車停放在我自己的車位上,沒有侵占別人的車位,這是合理要求。”符先生說。
7月31日10時許,記者在大英山路國瑞城小區門前看到,由于該小區停車位緊張,馬路邊停放著很多車輛,不少車輛被貼了罰單。
物業說法
“一位多車”不利管理
“一個車位對應一個車牌號,是為了加強管理。”海口某小區物業經理吳振廣稱,物業公司最擔心有的業主鉆空子。
“比如說有些業主在物業公司登記了多個車牌號,親友的車都可以停進小區,這樣一來,一方面不利于管理,另一方面存在安全隱患。有車主因為車位被占發生矛盾,甚至砸壞車輛引發打架等沖突;非小區業主的車在車庫撞了別人的車后溜了;外來車輛隨便進入小區,可能還會發生盜竊案件,這些都是車輛管理不嚴格導致的問題,‘一位一車’管理可以避免這些問題發生。”吳振廣說,就目前海口多數物業公司的管理水平而言,停車位“認人不認車”目前還無法達到。
“從技術層面上來看,升級系統就可以做到‘一位多車’。”吳振廣說,但系統升級需要經費,該誰出?
律師說法
物業做法侵犯了業主權利
針對“一位一車”,律師蔣欽毅表示,業主通過買賣合同等方式取得的車位,其所有權、使用權歸買受人(業主)所有,買受人有權在不影響其他業主利益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該車位。
物業要求車位停放特定車輛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業主可要求物業予以糾正。但如果業主使用自己車位的方式影響了大部分業主的利益,比如停放多臺車輛占用其他業主的車位、公共停車位、其他公共空間等行為,導致車庫擁堵、其他業主無車位可停、車輛通行困難等后果,應由業委會或受業委會委托的物業予以糾正。
蔣欽毅表示,業主花錢買停車位卻不能輪流停放自家的車,只能固定停一輛,物業的這種做法,不僅不合理,還侵犯了業主的權利。物業管理跟不上,不能以犧牲業主權利為代價。
“物業可以在停車識別系統中,設置一個車位下登記多個車牌,在其中一輛車進入車庫期間,禁止其他車輛進入,只有該車出去,才允許已備案的另一輛車進入。物業要從提升管理水平的角度去服務業主。”蔣欽毅說。
新聞鏈接
陜西物業管理辦法征意見 打破“一車位綁一個號”
今年5月18日,《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建議座談會召開。自4月初向公眾征集意見以來,該意見稿在公共區域水電耗能費、電梯費、房屋和車位空置費、物業服務費收支公開等市民關注的領域,采納了多條意見、建議。其中,就涉及到“業主可決定自有車位停放車輛”。
征求意見稿提出:物業服務企業在收到業主告知后,不得限制或者妨礙業主在自有以及租賃的空置車位上免費停放未登記車輛。“業主有權決定在空置(租賃或自有)車位上停放任意車輛”,也就是說,若有親友來探親,其車輛可免費停放在業主自有(或租賃)的空置車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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