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孕婦確診新冠肺炎,在用藥或者治療方法當中,與普通患者有什么不同?在3月8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產科主任趙揚玉解答了疫情期間大家所關心的孕產婦相關保健問題。她說,有些情況要考慮先終止妊娠,如果是妊娠晚期,以剖宮產為宜。
因為在給孕婦治療的過程中,需要考慮對胎兒的不良影響問題。所以,孕婦合并新冠狀肺炎的治療跟普通患者還是略微有不同。
在剛剛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中增加了孕婦合并新冠肺炎相關的內容,其中包括患有新冠肺炎孕產婦臨床的一些過程,跟普通的同齡患者還是相似的。在藥物運用方面,考慮到妊娠周數的問題,盡量選擇對胎兒影響小的藥物給予治療。
如果確診在妊娠晚期,可以根據病情酌情考慮先終止妊娠,然后再給予藥物治療。此外,對于患有重癥或者危重癥新冠肺炎的孕婦,根據病情需要,可以考慮積極終止妊娠,終止妊娠的方式考慮是剖宮產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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