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24日起武漢市政府不再對新冠肺炎病人免費治療?”3月25日,網上流傳多個小區給業主(住戶)的《告知書》,相關信息引發網友熱議。記者從武漢市多個部門了解獲悉,該信息不屬實。
告知書稱,是根據武漢市委、市政府通知,24日起對非公外出發生新冠肺炎“接觸、疑似、感染、確診”等四類人員,武漢市政府不再給予免費治療,相關隔離、檢查、住宿等費用8000元,確診患者治療費用40萬元由市民自己承擔。
記者了解到,其中一小區屬于洪山區張家灣街,位于白沙洲新城烽勝路。該告知書顯示為物業公司樓棟客服發布給業主。
記者聯系張家灣街及佳兆業物業,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信息是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轉載自網上的信息。張家灣街道表示,目前已經要求社區督促馬上撤銷不實消息,并發布澄清事實和承認錯誤的通知。
同時,武漢市衛健委對此回應,并沒有接到此類通知?!澳壳埃錆h新冠肺炎患者治療個人負擔相關政策依照國家、省市要求嚴格執行。符合條件的費用,仍然按照按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報銷?!蔽錆h市醫療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也沒有發過此類通告。
據悉,3月17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下發文件,對新冠肺炎患者治療費用予以明確。
《通知》要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凡在武漢地區定點醫院發熱門診留觀的患者,留觀期間的門診費及前期的檢查、診查費給予免費,由政府負擔。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凡在武漢地區隔離點收治人員、進住康復驛站觀察人員(含出院后復查),相關醫療費用給予免費,由政府負擔。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凡在武漢地區住院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核酸檢測雙陰患者,其住院期間所產生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含肺炎及其他合并的基礎疾病治療,但不包括器官移植、整形等其他特殊診療費用),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扣除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政府負擔;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有固定單位,享有其他保障方式的患者,相關醫療費用從原醫療報銷渠道解決;其他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相關醫療費用由政府負擔。
上述患者在醫院留觀、住院、隔離、康復驛站觀察期間,由醫院、隔離點、康復驛站可參考120元/人/天的標準提供免費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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