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兩年行動方案(2020—2021)》,從提升源頭分類實效、配套完善分類運輸裝備、增強末端分類處理能力等方面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切實改善人居生態環境。
在廚余垃圾投放上,《方案》明確從 2020 年 8 月 1 日起,海口各區示范街道的居住區強制實行廚余垃圾破袋投放,其他街(鎮)居住區不做廚余垃圾破袋投放的強制要求。2021 年 10月 1 日起,全市所有居住區廚余垃圾均需破袋投放,為廚余垃圾末端處理設施順利投產運行做好充分準備。
《方案》還要求擴建現有末端處理設施、加快推進可回收物資源化分選中心建設、每個區要按規范建設(改造)1個有害垃圾暫存場所等。
海口還將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在鎮村因地制宜,逐步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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