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2日消息(通訊員羅鳳靈 李雪剛 記者伍鳳妹)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昌武等人涉黑犯罪一案依法進行一審宣判。組織、領導者楊昌武,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8宗罪,數罪并罰,一審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外兩名組織、領導者楊健傳、楊昌運分別獲刑23年、22年,其余8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4個月至19年不等有期徒刑。
庭審現場。趙賽 攝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以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妨害公務、串通投標、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礦、濫伐林木、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牟取巨額經濟利益,非法斂財達1.26億余元,用于支持組織的運行、發展、壯大。該組織以楊昌武、楊健傳、楊昌運為首,組織成員固定,層級分明,人數眾多,宗族勢力龐大,在瓊海市長坡地區盤踞20余年,長期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并暴力抗法,共造成6人輕傷、1人輕微傷,給長坡地區的群眾造成了極大的心理恐懼,致使受害群眾不敢報案。為尋求非法保護,該組織拉攏、腐蝕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導致該組織在瓊海市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長期未被打擊處理,嚴重干擾、破壞了當地人民群眾的生產、經營、生活秩序。
該案的依法審判,嚴厲打擊了該組織長期欺壓長坡地區群眾的囂張氣焰,鏟除了該組織的經濟基礎,維護了當地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瓊海市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為加快推進海南自貿港建設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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