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5月11日消息(記者陳捷)5月11日,記者從海口市住建局獲悉,為減少市民開證明、交材料的繁瑣過程,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試行以誠信承諾替代申請人要提交的部分證明材料。
具體事項如下:
一、關于個人住房情況證明的問題。市民申請時無須提交個人住房情況證明,由審核人員在全省住房信息系統中進行核查。申請人需如實填報個人住房情況,并簽署在申請表中的誠信聲明,如有虛報瞞報及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按照《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三十四條規定規定處理。
二、關于個人居住情況證明的問題。市民申請時無須提交個人實際居住時間證明,需如實填報個人情況,并簽署在申請表中的誠信聲明,如有虛報瞞報及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簽署誠信聲明后,由公安部門負責核查。
三、關于人才認定證明的問題。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試行以誠信承諾替代申請人要提交的部分證明材料,除高層次人才、柔性、急需緊缺人才等已發放認定證書人才外,其它類型人才申請時無須提交人才證明,需如實填報個人情況,并簽署在申請表中的誠信聲明,如有虛報瞞報及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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