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清早在路邊散步時,因為突然受到一聲汽車喇叭的驚嚇而倒地身亡。家屬認為按喇叭的司機存在重大過錯,隨即將其告上法庭,索賠34萬余元。前不久,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認定保險公司、駕駛員張某、謀道鎮村建中心共計賠償15萬余元,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擔。(9月23日《工人日報》)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急劇增長,亂鳴笛帶來的危害也日益明顯。這起因在禁鳴區亂鳴笛致路人倒地而亡,司機被判賠償的案例,為那些依舊在開車時亂鳴笛的駕駛人敲響了警鐘。
機動車鳴笛應該遵循遇到緊急情況、確有鳴笛需要時才鳴。然而在生活中,一些機動車駕駛人并未養成這種意識和習慣,亂鳴笛現象屢見不鮮。這一方面會造成噪音擾民,對周圍群眾的工作和生活帶來嚴重的噪音污染,同時,容易刺激其他駕駛人的情緒,誘發路怒。此外,還有可能帶來安全風險。一些重型卡車的汽笛或其他車輛的高分貝喇叭,由于聲大刺耳,很容易導致周圍人群受到驚嚇,進而引發意外事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城市將治理機動車亂鳴笛提上了日程。北京、上海、廣州、西安等地已經明確劃定禁止鳴笛區域,而且正在不斷擴大禁鳴區域的范圍。
亂鳴笛不僅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一旦誘發意外事件,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事發地屬于禁鳴區,設置有明顯的禁止鳴喇叭的標志。無論其鳴笛的原因以及鳴笛分貝大小,駕駛員張某在禁鳴路段鳴笛,行為已經構成了違法。對于違法鳴笛誘發老人倒地后死亡,法院依法判決張某賠償2萬多元。
隨意鳴笛看似一件小事,實則危害不小。駕駛員應當養成文明駕駛、守法鳴笛的習慣。交警部門也應加強對亂鳴笛行為的執法監督。近來,一些地方就裝備上“便攜式鳴笛抓拍儀”,對車輛行駛中產生的其他噪音精準識別并過濾,解決亂鳴笛的取證難題。希望類似“黑科技”能盡快推廣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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