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汽車企業參與規則
汽車銷售企業參與條件:參與車企需在2022年9月10日至10月1日在海口舉辦新能源新款車型全國首發。
報名時間:今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申報材料(均加蓋企業公章):
(1)9月10日至10月1日在海口舉辦新能源新款車型全國首發的車型。
(2)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需披露股權信息);
(3)汽車銷售企業營業執照;
(4)活動申請上一個月或上兩個月的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
(5)企業承諾書。(汽車銷售企業提交承諾書,一是承諾于2022年12月15日前如實提交給海口市商務局可享受該筆補貼的消費者購置信息及材料,具體包括:購車人或企業身份證復印件(企業購車需提供《營業執照》)、聯系方式、《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車架號信息;二是承諾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預訂車輛的交付并完成上牌,于2月5日前向海口市商務局提交享受獎勵的消費者《車輛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三是承諾不得有其他作弊違規行為(如刷單、套現等),如后續審計發現存在作弊違規行為,需由企業雙倍退還購車補貼。)
所有材料請提供至海口市商務局消費促進科(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長濱三路海口市辦公區18號南樓1056)。
市商務局提醒:
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出現其他作弊違規行為(如刷單、套現等),市商務局有權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并有權回收消費者獲得的獎勵。
同一支付寶賬號、手機號、身份證、手機終端,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均視為同一用戶。
對提供偽造材料導致國家資產受損的企業與個人,將移送司法機關,并保留進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權力。
活動期間,汽車銷售企業不得擅自漲價或通過捆綁銷售方式變相漲價。
如后期消費者申請退回定金,視為消費者自動放棄活動名額,則無法享受立減獎勵。
如參與活動企業未能按時交付預訂車輛或未能按時提交給市商務局享受該筆補貼消費者的購置信息及材料,按照未按時交付預訂車輛(或未按時提交材料至市商務局)的每輛進行補貼款的雙倍處罰。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