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廣東佛山三水樂平鎮一名2歲幼童被卡在8樓陽臺護欄外,身體懸空,搖搖欲墜。危急時刻,一名身穿22號球衣的男子沿著陽臺護欄爬到幼童附近,與剛回到家的幼童家人合力救下孩子。“22號球衣男”的舉動全網刷屏,網友紛紛點贊:“中國好鄰居”“佛山蜘蛛俠”……救人男子名叫黃云聰,是一名挖掘機司機,家住事發樓棟的7樓。(9月28日《燕趙都市報》)
從網上流傳的視頻來看,施救過程可謂步步驚心:黃云聰在寬約60厘米、沒有護欄,甚至無處抓手的外側承重墻上慢慢挪動,稍有不慎,就可能從8樓墜落。此時,這名幼童的大半邊身子已露在陽臺外面,并且還在不斷掙扎,悲劇隨時可能發生。黃云聰和這個孩子當時均處于十分危險的境地。
好在這次施救是成功的,“22號球衣男”在這場特殊“比賽”中,贏得了滿堂喝彩。當日晚,被救幼童一家人來到黃云聰家中,對他表示了感謝。次日下午,當地文明辦為黃云聰送上點贊證書。網民更是不吝掌聲,以全網刷屏的方式,表達了對黃云聰的褒獎。黃云聰有資格獲此殊榮,他是我們學習的好榜樣。
讓人欣慰的是,這樣的善行義舉已形成從善如流之勢,不僅見義勇為者越來越多,而且好事也能傳千里,激勵更多人見賢思齊。隨著“高空救小孩”的事跡發生頻次增多,“托舉哥”也成為使用頻繁的網絡熱詞。“徒手接小孩”等更危險的施救,以及“熊孩子在27樓樓頂間隙來回跳”“兒童在兩棟樓樓頂間玩耍跳躍,路過市民急忙制止”等事件,同樣不算少見。
類似事件讓人感動、催人向善。可轉念一想,為何會有孩子出現相似的險情呢?莫不是住房設計不合理?但又一想,住房設計是經過審批的,對其合法性不應存在質疑。并且,預防高空墜落不只是房屋主體的責任,住房配套設施和裝修等也應發揮作用。應該說,每個環節都應該做好安全工作,但住房設計難以面面俱到,而一些居民小區又機械地執行“不允許封陽臺”等規定。這兩個因素之間配合如果不夠科學緊密,的確容易出現安全漏洞。
開放式陽臺利于通風、讓視野更開闊,因此更受居民喜愛,但陽臺、窗戶護欄之間的縫隙若能爬出一個孩子,家長就應該作深刻的反思。很多類似事件具備“監護人不在家”這個共同點,而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8周歲或者由于身體、心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于無人看護狀態。這說明,監護人將低齡孩子單獨留在家,不僅是導致此類事件的重要原因,也是應該禁止的違法行為。
“22號球衣男”勇救2歲幼童,這起有驚無險的個案給人們帶來巨大的感動,也帶來沉重的思考。在點贊“22號球衣男”的同時,也應倒查幼童的家長是否依法履行了監護責任。一類事件一旦成為普遍現象,就更應該跳出個案,尋找背后的共性原因,然后采取針對性的改進措施,讓危險的陽臺倒掛與高空墜落等兒童傷害事件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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