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12月8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了《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被新冠病毒感染了,哪些情況可以居家治療?居家期間如何做好防護?《指南》對這些問題作出了具體的指導。
指南指出,居家治療適用的對象是:未合并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癥狀或癥狀輕微的感染者;基礎疾病處于穩定期,無嚴重心肝肺腎腦等重要臟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療情況的感染者。
居家治療的家居環境要求包括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居家治療人員盡可能在家庭相對獨立的房間居住,使用單獨衛生間。家庭應當配備體溫計(感染者專用)、紙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和消毒產品及帶蓋的垃圾桶。
社區(村)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和居家治療的居民建立聯系。對于空巢獨居老年人、有基礎疾病患者、孕產婦、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療特殊人員建立臺賬,做好必要的醫療服務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有需要的人員,給予必要的對癥治療和口服藥指導,要協助就醫。
居家治療人員在自我管理方面要做到健康監測和對癥治療。居家治療人員應當每天早、晚各進行1次體溫測量和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可進行對癥處置或口服藥治療。有需要時也可聯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或通過互聯網醫療形式咨詢相關醫療機構。無癥狀者無需藥物治療。居家治療人員服藥時,須按藥品說明書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藥物。如患有基礎疾病,在病情穩定時,無需改變正在使用的基礎疾病治療藥物劑量。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居家治療者就診
今天發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還明確了,什么情況需要轉至醫院治療、什么情況下可以結束居家治療等,同時指出,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居家治療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別是急危重癥患者到醫療機構就診。
指南指出,如果出現以下這些情況,可通過自駕車、120救護車等方式,轉至相關醫院進行治療。
包括(1)呼吸困難或氣促。(2)經藥物治療后體溫仍持續高于38.5℃,超過3天。(3)原有基礎疾病明顯加重且不能控制。(4)兒童出現嗜睡、持續拒食、喂養困難、持續腹瀉或嘔吐等情況。(5)孕婦出現頭痛、頭暈、心慌、憋氣等癥狀,或出現腹痛、陰道出血或流液、胎動異常等情況。
居家治療人員要控制外出,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訪。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點對點到達醫療機構,就醫后再點對點返回家中,盡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居家治療人員要做好防護,盡量不與其他家庭成員接觸。如居家治療人員為哺乳期母親,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可繼續母乳喂養嬰兒。
在家庭內感染防控方面,要每天定時開門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可用排氣扇等進行機械通風。做好衛生間、浴室等共享區域的通風和消毒。準備食物、飯前便后、摘戴口罩等,應當洗手或手消毒。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遮蓋口鼻或用手肘內側遮擋口鼻,將用過的紙巾丟至垃圾桶。不與家庭內其他成員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應當清洗和消毒。居家治療人員日常可能接觸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時清潔消毒,感染者個人物品單獨放置。如家庭共用衛生間,居家治療人員每次用完衛生間均應消毒;若居家治療人員使用單獨衛生間,可每天進行1次消毒。用過的紙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裝入塑料袋,放置到專用垃圾桶。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隨時消毒。
指南明確了結束居家治療的條件:如居家治療人員癥狀明顯好轉或無明顯癥狀,自測抗原陰性并且連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Ct值≥35(兩次檢測間隔大于24小時),可結束居家治療,恢復正常生活和外出。
給出居家治療常用藥參考表
新發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還給出了居家治療常用藥的參考表,一起來了解一下。
發熱常用藥物包括: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金花清感顆粒、宣肺敗毒顆粒、連花清瘟顆粒/膠囊、清肺排毒顆粒、疏風解毒膠囊等。
咽干咽痛常用藥物包括:地喹氯銨、六神丸、清咽滴丸、疏風解毒膠囊等。
咳嗽咳痰常用藥物包括:溴己新、氨溴索、愈創甘油醚、乙酰半胱氨基酸等。
干咳無痰常用藥物包括:福爾可定、右美沙芬等。
流鼻涕常用藥物包括: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
鼻塞常用藥物包括:賽洛唑啉滴鼻劑等。
惡心/嘔吐常用藥物包括:桂利嗪、藿香正氣水/膠囊等。
以上所有藥物須按藥品說明書服用或咨詢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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