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間,江西贛鋒鋰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書稱,贛鋒鋰業涉嫌內幕交易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決定沒收贛鋒鋰業違法所得110.53萬元,并處以331.59萬元罰款;對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會秘書的歐陽明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有“千億鋰王”之稱的贛鋒鋰業是國內鋰電巨頭,竟然為了110萬元玩內幕交易,令人不可思議。但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表明,贛鋒鋰業實際上就是這樣做了。據報道,由于江特電機連續兩年虧損,面臨退市風險,在當地政府的撮合下,贛鋒鋰業董事長、總裁李良彬和時任董事會秘書歐陽明等人于2020年6月18日赴江特電機考察,就合作事宜進行交流,8月12日雙方簽訂《合作備忘錄》,約定贛鋒鋰業獨家認購江特電機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票,成為江特電機的控股股東,李良彬成為江特電機實際控制人。
也就是說,2020年6月9日至8月13日為內幕信息敏感期,李良彬、歐陽明等贛鋒鋰業高管和江特電機相關董事等高管人員均為內幕信息知情人,他們不能購買相關股票,也不能對外透露相關信息。然而6月22日,贛鋒鋰業竟然轉入3000萬元至“贛鋒鋰業”證券賬戶,并于6月23日至7月2日買入“*ST江特”股票15677700股 ,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賣出,獲利110.53萬元。
如果這是某個普通投資者獲得的收入,可以認為是不錯的收益,但是對贛鋒鋰業來說,就是毛毛雨了。按照贛鋒鋰業2020年的業績公告,當年的營業總收入達到了55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則達到9.85億元。所以,贛鋒鋰業涉嫌內幕交易江特電機,并不是數額多少的問題,而是對證券市場規定和規則是否有敬畏之心——如果敬畏之心強,就不可能做出這樣的行為。
既然贛鋒鋰業能這樣做,那么相關知情的高管和工作人員,有沒有把重組的信息透露給外界呢?其間,*ST江特有沒有出現持續漲停等方面的現象呢?如果有,還需要深入調查,特別是與知情人員相關的投資者,是否也有在這期間大量買入*ST江特的現象。如果有的話,同樣需要調查,并對透露內幕信息者予以處罰。
打擊內幕交易,遏制信息泄露,是近年來監管機構大力推行的一項工作,也是高度重視的一項工作。應當說,經過治理,這方面的行為已經得到較大規范,市場秩序也得到較好改善。但是,一些上市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仍然抱著僥幸心理,做出泄露信息、暗箱操作、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表現在贛鋒鋰業身上,就是雖然其在市場上已經賺得缽滿盆滿,可在市場交易中仍然做出內幕交易之事。
可見,上市公司在行為規范、操作合法、敬畏市場方面,確實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治理工作,加大整治力度,提升處罰強度。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一旦發生違反證券市場規定的行為,除了經濟處罰外,還要給予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追究,譬如禁入、行政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責任等。如此,才能讓上市公司和工作人員真正敬畏法律、敬畏市場、敬畏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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