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劇本殺明確標注適齡提示這么難呢?”這是江蘇如皋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助理陳鴿工作中遇到的困惑。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在江蘇鎮江一家劇本殺門店的前臺并沒有任何年齡提示標識,也并未查驗相關人員的身份信息,而劇本中有關性愛細節描寫的篇幅,幾乎占了劇本80%的內容。
劇本殺是深受未成年人喜歡的一種娛樂項目。《2021實體劇本殺消費洞察報告》顯示,到2021年4月,全國劇本殺門店數量已經達到4.5萬家。相比2019年的1.2萬家,兩年增加了3.3萬家門店,可見市場對劇本殺需求很旺盛。該報告還表明,超七成消費者為30歲以下的年輕人群,其中學生群體占比較高,約28%。
當學生群體成為劇本殺的主要消費者,按說劇本殺門店應切實履行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保障未成年人免受傷害。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至少部分劇本殺門店不但沒有任何年齡提示標識,而且劇本殺內容中涉黃涉暴占比很高,這意味著未成年人很容易進入門店消費,并被黃色、暴力等本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內容所“污染”。
針對劇本殺亂象,今年6月,文旅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應當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范圍;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應當在顯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但從報道來看,該文件在部分劇本殺門店根本未落地。
至于文件未能落地的原因,不少劇本殺店主反映,他們購買的劇本上也沒有明確標明適齡提示。這或許是原因之一,但這種說法是推卸責任,因為劇本殺門店完全可以對這種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劇本用腳投票。主要原因是劇本殺的主要消費者是未成年人,一旦門店明確標明適齡提示并詢問玩家的年齡,等于把顧客往外趕。
指望劇本殺門店經營者自覺規范經營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不太現實,這只能依靠社會監督、行政監管等方面發揮強有力的作用,倒逼門店經營者切實履行責任。也就是說劇本殺領域的恐怖本、小黃本亂象頻生,亟待有關方面“掃黃”“掃暴”,為未成年人創造健康的娛樂環境,決不能讓經營者通過“毒害”孩子來賺錢。
由于未成年人是劇本殺的主要消費者,應該為保護未成年人建立起更為嚴格的監管體系。一方面,對劇本殺的涉黃涉暴內容進行重點整治。從劇本創作到后期運營都要糾正把黃色、暴力作為主要賣點。另一方面,既要強化劇本創作者的責任,也要強化門店的責任。如果誰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誰就應該受到追責。
其中,對于向未成年人傳播黃色、暴力內容的劇本作者和門店經營者,有關方面應依法追究其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條規定,禁止制作、傳播含有宣揚淫穢、色情、暴力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舞臺藝術作品等。對于違規者,輕則以《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處罰,重則以傳播淫穢物品罪追責。
學生家長、消費者和媒體都應該對劇本殺內容健康性、門店操作規范性加強監督。有關部門則應該主動對劇本殺門店加強明察暗訪。總之,必須把握好玩家的年齡紅線,決不能讓“劇本殺”變成“孩子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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