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熱搜榜上一則題為《四川自貢11歲女孩寒假擺攤賣玩具半月賺10000多元》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女孩的父親李先生介紹,孩子每天早上寫完作業開始擺攤,一天至少10多個小時,晚上11點多才收攤。賺的錢孩子說要給爸爸媽媽買點禮物,剩余錢存起來大學用。自己見證了孩子這段時間的成長,感到很欣慰。
看到這樣的消息,網友們贊嘆羨慕不已。無獨有偶,近日媒體報道的“山東濟南男子教10歲兒子理財,一年掙1570元”,在多個平臺上也成了熱搜話題。孩子“賺錢”之事何以總能引人注目?筆者認為,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孩子賺了多少錢,而在于涉及公眾高度關注的財商教育。
財商是一種認識、創造和管理財富的能力,是與智商、情商并列的現代社會能力三大不可缺的素質。然而,在生活條件相對優渥的當下,大多數孩子對花錢沒啥概念,一些“熊孩子”在平臺打賞和玩網游耗費大量錢財的事情屢有聽聞。痛感于此,公眾日益感受到開展財商教育的迫切性。
財商形成的最佳時間段是青少年階段,而培養財商,父母才是最好的老師。但是,如何進行財商教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現代社會的財商教育,并不是一味強調省錢的“節儉教育”,關鍵在于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價值觀與人生觀。具體而言,既不能對金錢看得太重,也不能對金錢沒概念,要做到進出有度,合理規劃。
為人父母者,基本上都會提醒和教育孩子不要亂花錢,但這只是淺層次的財商教育。而且,如果只會嘮嘮叨叨苦口婆心地說教,其效果并不理想,還有可能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換言之,找到切實可行的抓手是實施財商教育的重中之重。從這個意義上講,前文所述的兩起事件無疑給了我們莫大的啟迪。兩者做法固然有差異,但都是理財教育的有益嘗試,值得借鑒。
女孩寒假擺攤賣玩具半月賺萬元,是屬于主動嗅到“商機”。據女孩父親表示,當地有個燈會,女兒看到人流量很大,就讓爸爸幫忙進貨賣發光玩具,有人幫忙進貨,有人幫忙出收攤,賠了不用管,賺了算自己的,對于一個11歲的孩子而言,能發現機會并每天堅持10個多小時,實在難能可貴。小女孩親身感受到了真實的商業氣息,并且展現了一定的經商天賦,對其日后的成長或許會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相對而言,濟南10歲男孩一年掙1570元,背后是其父母主動“創造”條件進行的財商教育。據報道,孩子的父親為其制定了一份理財計劃,“拖地、掃地完成一次獎勵1元,每寫完一篇作文獎勵5元……”每當收入滿50元,并且交由父母保管一個月以上,父母便會支付給兒子10%的存款利息。日積月累,一年下來終于賺了1570元“巨款”。
通過實施理財計劃,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理財習慣,不少家庭都采取過類似的理財教育方式。事實證明,上述理財都取得了不錯的教育效果——孩子表示自己這一年最大的變化就是不亂花錢了,“看中價格高些的商品會等打折時再買”。當然,這種“有償勞動”也容易滋生“見錢眼開”等負面問題,實際操作中要注意引導。
“龍生九子,各不相同”,從11歲女孩寒假擺攤賣玩具半月賺10000多元,到10歲男孩一年掙1570元,都是財商教育的生動范本。財商教育需要從娃娃抓起,但如何開展需要因人因事而異,不必依樣畫葫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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